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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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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我爸一样勇敢,有了伤不喊疼。

我最崇拜这样的英雄了。”

她又说。

路灯光细雨一样迷蒙地落下来,溅得他的心湿漉漉的,他忽然有了主意:没错,他要做她崇拜的英雄,今后,与潘时人一决高下。

那是他和潘宁有限几次和谐相处的场面。

他记住了她的赞美,闪亮的微笑,还有路灯光下他们挨在一起的长长的影子。

母亲嫁给潘时人不足为奇。

他也知道他的阻挠注定无效。

大一回家的时候,他看到他妈妈收拾了一个箱子,对他淡淡地说:“你已经成年了,妈妈也要自己的生活。

你愿意搬到潘家,我们都很欢迎;你不愿意,妈妈也没办法。

这是你爸爸留给你的钱。”

他妈妈说完,提了箱子就上了潘家的车。

宁宁在车里头,脸贴在车窗上朝他看。

压扁的脸上有一双晶亮到像泪珠的眼睛。

好像对他的处境深表怜悯。

他忽然觉得孤单。

即便到现在,他依然不知道自己是在何时何地对她动情,也许是在仇视她的时候,也许是被些许温柔包裹的时候,也许是觉得她单纯而美丽……所有的也许都告诉他虽然无知无觉,那枚爱的种子已经在发芽。

但是,如果有选择,他宁愿永远不知道自己爱她,宁愿此生错过她,宁远做她一辈子没有血缘的哥哥。

因为做她的哥哥比做她的丈夫要来得安全得多。

那些武器都不能摧毁的意志,可以被一句“我从未爱过你”

彻底击垮。

当然,那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2(上)

唐末一直没交女朋友,但有个关系非比寻常的女性朋友,叫刘影,比他大一岁,他高中时跟谢福成混的时候就认识她了。

刘影跟这道上的别的女人不一样,不奇装异服、乱打耳洞、挑染夸张的头发,不吸毒、不滥交、不骂脏话。

她安安静静、斯斯文文,看上去就是一个大学生。

刘影在广阳街上开一家服装店。

门面不大,倒隔出里外两间,外头做生意,里头设了茶几沙发,可以供熟人喝茶小坐。

唐末第一次是随发仔去的。

发仔是谢福成手下的马仔,不过十五六岁,父母离异不管他,书念不下去,初中没毕业就出来混江湖了。

别看他年纪小,但能说会道,办事利索,颇得谢福成的器重,有些机密事一般就交给他处理。

而唐末在组织里头属于编外人员,帮规不对他起作用,因为他的白道身份,里头的成员对他却是礼遇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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