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颜就一只鞋,穿着厚笨的暗红袄子,头发也乱乱的,半长不短,也许是因为静电,贴在头皮上炸毛。
和旁边的展有庆站一起,父女俩,像刚挤完春运下了绿皮火车。
他不配。
贺以诚脑子里恶狠狠地冒出这么个想法:展有庆不配娶明秀,也不配有这样的女儿,他什么都不配。
于是,他冲展有庆点个头,转而对展颜微笑,非常好友地弯了弯腰:
“你一定就是颜颜,对吧?”
作者有话说:
章节中出现的歌曲都是90年代末的流行金曲。
第4章
贺以诚跟明秀重逢,是在医院。
那天,秋雨萧瑟,天一下就冷了。
他来医院探望朋友的父亲,碰到一对夫妻,男人正张皇无措地跑来跑去,科室也找不到,挂号费劲,一看就是乡下来就医的:嘴巴半张,眼睛里写着茫然拘谨。
这样的情景,大医院里并不罕见。
这座城市里最好的医院,辐射着周边地区近亿人的医疗,向来人满为患。
贺以诚本来也未着意,但他认出了后头的女人。
一别二十余载,没有音讯的一个女人。
贺以诚经商这些年,名声非常好。
他有钱,样貌又英俊,就算不招惹女人,也有人贴上来。
但贺以诚是个讲究格调的人,谈生意有时难免要应酬,他从不像别的男人那样,搞出点什么来。
贺以诚怀疑自己看错了,他驻足,这人的模样没怎么变,那双灵透灵透的眼,还是老样子。
四十岁的人了,风吹日晒,生活一遍又一遍压榨着,捶打着,竟然不老。
贺以诚有一瞬,觉得自己回到了青春年少时,十八九岁,浑身都是烫的血。
唯一不一样的,是她生病了。
短短一分钟里,贺以诚当年对她的爱怜、眷念、痴心,一下统统回来了。
青春早已死亡,可青春的感觉又活过来,又新鲜,又强烈,多么难得。
人就得认自己的命。
他毕竟是个成熟的男人,等稍微清醒点儿,不过略作思考,就上去搭了话,得体,客气,一点也不唐突。
明秀甚至没多余力气诧异,情绪在长睫上凝了一瞬,倏忽而逝。
倒是展有庆,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在贺以诚跟前,他觉得自己一下变矮了,矮到最下头,成踮脚的泥土,但又有种男人的本能提醒自己:是冲明秀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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