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达狐疑地看张顺心。
张顺心一下就被戳到了软肋,不得不认道:“当初我之所以离家,便是因为受够了父母的责骂,偷逃了出去。”
张顺心说罢,犹豫了下,才撸起袖子,给大家看他胳膊上的伤痕,“其它的已经淡的快没有了,只这一道最深。
当年因我读书不济,有次父亲气急了,把杯子摔了,用瓷片在我胳膊上划了一道。
他跟我说,没有读不好的书,只有不够用心的学生。
还骂我不务正业,就知道在厨房打转,给他丢人。”
张凌云听到此话,睫毛颤了又颤,转眸去看张顺心的胳膊,就仿佛看到了自己。
“我那时候二十四,已经彻底对这个家失望了,不想再留下去。
后来是大哥助我逃跑,把他攒下的钱也都给了我。
这么多年我其实一直很想回来看他,但一想到老父就怕。
还是去年底的时候,我才辗转得知父亲已经死了三年了,后来我才敢给大哥去信,却没料到我再得消息已是他的死讯。
他当年冒死解救我,这份儿情我定要还报,所以当我看到管家在信中告知我兄嫂为中毒枉死之后,我气急,发誓一定要为兄嫂鸣冤。
我真没想到,大哥他父亲当年一样,也会对孩子……这般残忍。”
张顺心眼含着泪花,十分不忍心地去看张凌云身上的伤口。
“我这算不得什么,还算少的,不值得你可怜。
可怜的是我大哥,他脑子比我笨些,学东西慢,又因为是长子,父亲对他格外苛责。
与张家来往近一些的亲朋好友,只以为大哥的死,不过是父亲怒极,偶尔惩罚太过所致。
其实并不是,那时候若也有人扒了大哥身上的衣服,看到的情景可比我身上的精彩多了。”
张凌云冷笑一声,转头看向李明达、李崇义等人,“也多亏了父亲,练就了我而今不畏不惧的性子。
有什么好怕呢,对于我来说,死反而是一种解脱,比活着更好。
连死都不怕了,你们说这世间还有什么能让我心中有畏?”
众人张凌云叙事的口气,根本不像是从一个八岁孩子的嘴里说出来的。
想必他一定是经历了很多挣扎,所以成熟的比别人早。
也因哀莫大于心死,对活着没什么念想,也便什么都淡然不怕了。
“先前还当你是个与众不同的,所以才有此应变仪态,原来竟是厌世,早就不想活了。”
尉迟宝琪唏嘘感慨。
“多亏父亲的教导,所有典籍我都能倒背如流,个中道理我都熟记于心,虽然都是因怕挨打强记而已,但也有些用处,至少让我明白了人活着最多也不过如此,再不会有什么趣了。
我从来都不曾懂,他们为什么非要这么逼着我们!
我做了大官给他们长脸又如何,人终将是奔向死路,俩眼一闭他们能带去什么!
就瞧他们现在,除了化作一滩烂泥,还能有什么,为什么就不能在活着的时候,对我们好点!”
张凌云说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竭力吼,似乎打算要用尽他整个生命。
张凌云的话正中了张顺心的酸楚,他叹了一口气,“当初我离家,日子过得再苦,也从不觉得后悔,只要一想到曾经的经历,再对比自己的现况,反而会松口气,觉得十分庆幸。”
“二叔的确幸运,叫人羡慕。”
张凌云眼睛里微微闪烁出光亮。
“可我怎么都没想到,当初和我同仇敌忾,帮我逃跑的大哥竟然会对你们下手,就如当初父母对我们那般。”
张顺心闭了眼,眼泪还是不停地往下掉。
他想了想,又笑起来,也不知是觉得自己好笑,还是觉得他父母或是兄长可笑。
“这有什么新鲜,一代传一代,家风如此。”
张凌云淡漠叹一句,然后看着张顺心,“所以我和妹妹都发誓过了,以后不成婚,就这么孤老终死,免得再去祸害下一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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