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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

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站在门外,看上去满身疲惫和担忧,在见到程溪安然无恙时全都一扫而光,叹着气说:“小溪,下次别再突然自己跑回来了。”

程溪嘴角动了动,最后说:“叔,您先进来吧。”

程海请了半天假,驱车赶回来,就是为了接程溪回去,此时见到了人,倒是不急在一时半刻。

坐在堂屋里,程海心里五味陈杂,从年少求学到毕业工作,对这座生他养他的小房子,他居然也有了陌生感。

记忆中,这个小房子里,母亲和他们兄弟俩,度过了十几个春夏秋冬。

母亲年纪轻轻便丧夫,性格逐渐变得冷硬刚强,拒绝了媒人的一再介绍,坚持守着村口不到十平米的小卖部,平平安安把他和大哥养到成人。

对身为长子的大哥,母亲总要严厉些,对他则多些宠溺。

大哥并不觉得母亲偏心,把母亲的话奉若圣旨,一直对他疼爱有加。

从小到大,大哥有的东西,他一定会有,但是他有的,大哥却不一定有。

往事令人百感交杂,程海思忖半晌,叹息着说:“小溪,叔叔现在是你唯一的亲人,也是唯一能照顾你的人,我不可能放着你不管,你还是跟着叔叔一起生活吧。”

这话说的真心实意,也是肺腑之言,程溪有所触动,不过转念想到叔叔家的情况,自己若是真的回去,才是拖累吧,他便没说话。

喉间干涩,程海喝了口水,继续说:“在我心里,你和一胜一鸣一样,都是我的孩子,希望你不要拒绝叔叔的帮助。

你婶婶她一时想不开,你堂兄弟两个也还不懂事,我会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你得担待些,别往心里去。

你还小,现在只要好好学习,好好照顾自己,其他的不要管,都交给叔叔来解决。”

程溪垂眸不语,他并不想回去那个家里,打扰叔叔一家平静的生活,这对婶婶他们不公平。

程海以为他是害怕,朝他伸出手保证:“小溪,跟叔叔回去吧,叔叔不会再让你受委屈。”

到底该怎么做?在无法抉择的这一刻,程溪意识到自己的胆小和怯懦,以及失去后盾的惶恐。

以往不管面对什么问题,那个蹒跚却坚定的身影,总能给出最好答案。

遇狗后遗症,周明琛连着两天晚上做噩梦被狗追,梦里土狗凶神恶煞的样子尤其逼真,以至于他醒来都一身大汗,不得不先冲个澡。

虽说如此,周明琛心情却不错。

周妈回了c市,他也落得轻松,他实在烦透了他们离婚以后,对他那种小心翼翼、噤若寒蝉的态度,好像怕他受到伤害,好像他还是个孩子。

可笑的是,以前和现在,c市和鑫城,又有什么区别。

小时候他们忙着事业,长大了他们忙着吵架,离完婚反而想管他了,他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这几天,他忙着熟悉这个城市,无暇去想其他。

几乎把附近的景点逛了个遍,早上骑着自行车出门,远的地方就打个车,晚上把相片导入电脑,他甚至学会了用修图软件。

鑫城不愧是以旅游闻名遐迩,气候宜人风景优美,建筑也自带风情,不似大城市的高耸入云,也不似小镇的平平无奇。

这里的小区楼盘大多修得不高不矮,许是临海多台风天的缘故,加上设计巧妙装修典雅,一路走一路观摩都看不厌,可想而知,鑫城人对美观有着至高的要求。

小巷里的独门独户更甚,庭院深深,白墙里伸出一支三角梅,栅栏木门,门两边盆栽一个挨着一个排排站,透着浓浓的生活气息与小资情调。

c市繁华却也拥挤,生活节奏明快,路人都行色匆匆,无暇闲谈。

鑫城却恰好相反,是一座好像时间都缓慢下来的城市,沉淀着不为人知的美。

这里的人大多不慌不忙,热情健谈,对外来人异常友好。

周明琛走在路上,和陌生人交谈,彼此都带着笑,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却可以随意畅谈,谁也不赶时间。

一张张拍下来的照片,镌刻着一个个留下的足迹,周明琛觉得,他已经开始喜欢上这座南方小城了。

值得一提的是,这两天上下楼都没再遇见狗,走楼梯也不必畏首畏尾,做贼似的怕惊动人,不对,是惊动狗。

这天晚上照样是八点多才回到家,打开门之后,客厅的灯亮着,周明琛心“咯噔”

跳了一下,这个点阿姨应该回去了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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