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家庭,从小缺乏母爱,没人管……
这也理清了王漫妮一股子痞气,混古惑女的原因。
一个可怜的人儿。
“老馆主,您需要我怎么做?”
爱女心切,人之常情。
女儿是每一个男人的贴心小棉袄,哪个做父亲的不爱惜自己的女儿呢?
尽管王漫妮是一件漏风的小棉袄。
“把她带回会馆,断绝她和那个古惑仔的联系。”
光线昏暗,王达瞧不清王达的五官轮廓,不过从王达的语气判断,他断然很关心王漫妮。
那个古惑仔指的就是生番。
生番给人的第一感觉绝对不是勇猛。
又土,又恶是他得标配。
他欺软,以地头蛇的身份欺负山鸡。
他又怕硬,对湾仔枪神认怂。
他更容易受人指使,他先被黎胖子利用,后被东星耀阳利用,最后惨死。
说得直白点,他做事不过脑,纯纯的单细胞生物。
对付这样的人,你必须比他更强,更恶。
以暴制暴方显效果。
成竹在胸,王达满口应承。
“你就这样子答应了?”
听王成奎的语气,他似乎感到很意外。
“那个古惑仔名叫生番,我和他见过面,正想会一会他呢!”
“哦。”
一束手电的强光刺破屋里的黑暗。
光亮打在王成奎的脸上,只见他气润鸿运,精神焕。
这哪里像生病的样子。
一见光,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起被子挡住脸部,怒吼。
“混账,谁叫你打开手电的?还不赶快关掉。”
漆黑的环境中我们最怕别人用强光照射眼睛。
用强光照射眼睛是一种很不礼貌的行为,严重的还会致盲。
刚刚王成奎的举动,令王达感到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哪里怪,他也说不上,很不自然。
光束终于灭了。
室内恢复了平静。
静。
静的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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