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来熟的举止和语气让叶臻顿时蹙眉,“你怎么知道?”
“我怎么知道?”
男人直视她,给她看警官证,说:“自我介绍一下,我是林北钦。”
房内霎时一静,叶臻惊疑不定地看着他。
“怎么?不像?”
男人挑眉,“我虽然还没入职,却对警局的情况了如指掌。
你才到警局,实习师父还没定下来,你觉得我做你师父怎样?”
如果林北钦真的要做她的师父,她会觉得老天简直对她不薄,将一份头彩砸到了她头上!
她收紧指尖,露出欣喜惊讶的表情,立刻拿出手机,说:“好啊!
既然这样,师父,你留一个电话给我吧,方便联系。”
她崇拜又殷切的样子让他很受用,他当即拿出手机,说:“你电话多少?”
叶臻暗自勾唇,“其实我在警局的手册上见过你的号码,我记住了,直接拨给你就好了。”
没等她拨号,男人按住她的手机,苦笑着说:“不用了。”
叶臻慢慢地收好手机,她脸色平静,但心底滋味复杂。
她抬头,清澈漆黑的眼睛,盯着男人,“电话一拨出去,你就露馅了,是吗?”
男人眯了眯眼,“你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发现他根本就不是林北钦!
叶臻说:“从进门起。”
他若有所思,“不愧是斩杀千军万马,以第一名成绩入职的人。”
他目光深沉地盯着她,说:“真不打算做我徒弟?”
叶臻蹙眉,“我是学刑侦鉴识的,与你专业不同,我恐怕不能做你的徒弟。”
他似乎就料到她会拒绝,淡然一笑,说:“哦?告诉我你的推理。”
叶臻说:“进门时,我发现你的衣服口袋里装着薄荷糖,衣服上还有福尔马林的味道,当时我就基本认定,你或许是法医。
接着,我发现你手背皮肤干燥,与身体其他部位的皮肤不同,而且你指甲中有少量白色粉末,那应该是滑石粉。”
他举起手,仔细看了看手背。
叶臻目光明锐,口吻更加笃定,“薄荷糖,当然是验尸时除臭用的;福尔马林,是保存尸体的液体;在手上涂滑石粉,是为了方便戴塑胶手套。”
他饶有兴致地点点头,唇角笑意更深。
叶臻盯着那双修长的手,说:“你右手中指左侧、食指指尖、虎口、大拇指等处,都有茧子,那应该是长期使用手术刀或者解剖刀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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