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默,”
令扬抓住卫默冰凉的手,握紧,“你不必否定自己,我只会帮你搞搞咖啡馆,可你的商业头脑,二十个令扬也比不上。
回宋氏吧,还有,相信股权的事你已经做得差不多了,放过宋氏”
“关你什么事!给我滚!”
卫默指着门口,手指抖如筛糠。
令扬站在原地,沉默了一阵,转身离去。
卫默一口气将杯中红茶饮尽,想要去拿刚烧开的纯净水,手一抖,不小心将另一只手烫伤,手背迅速泛起一个大水泡。
“啊!你这个瘸子,手也瘸了吗!”
此刻,卫默心中响起一个讽刺的声音。
如果那个蠢丫头在,她必定会这样说吧明明是她弄伤了他的腿,却反被她叫了几个月瘸子。
窗外,不时何时下起了细雨,阴冷的,潮湿的,打落黄叶无数。
冬天来了,不知那个傻丫头有没有发胖离开了他,她现在的生活如何她的大眼睛,还是像水中的黑珍珠般清朗剔透,散发着迷人的光泽吗
卫默拾起手机,拨了出去,此时此刻,他非常想她。
她的电话却是无人接听。
卫默继续拨打,电话依旧无人接听。
卫默百折不挠,手机终于v
关机了。
王阿姨已经做好午饭,是按照他的严刻要求烹制的。
虾是太湖的活虾,只挑中等个,去虾线;炖鲈鱼用的不是料酒,而是酱香茅台;米是胭脂米。
高脚杯中盛着的是雷司令白葡萄酒,世界上最好的白葡萄酒——所谓红酒配红肉,白酒配白肉。
卫默越发觉得自己生活中的一切,奢侈苛刻,且中西合璧得荒唐。
“少爷,你的手没事吧”
王阿姨打量着卫默手背上的水泡,关切地问。
“没事。”
卫默说。
电话铃声忽然响起,卫默看一眼来电显示,居然是静初。
一口饮尽杯中的白葡萄酒,卫默的眼梢终于泛起几丝喜悦,接起电话,却依旧是审讯:“这么慢好大的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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