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外号,他照单全收。
随便,当正常人也没觉得多好。
到美国的头五年,他便是这样孤单地过,即使身后总围绕一群佣人,直到十六岁乔迁宴会,遇见林慕。
第一眼,他就看出这个小小的女孩是同类,只因她乖巧甜美的笑容下极力压抑忍耐的暗流。
面具太美,忍不住想撕开。
他还没动手,她便已亲自揭下。
说来也巧,认识林慕后不久,几年来他私下雇佣的人居然寻到女人踪迹,严格的说,是女人的尸体。
那人找上门时,得知人早死了,尸体被上门追讨房租的房东发现。
她竟然一直在中国,当初林广文移民申请全家入籍,她早已没有中国户籍,在户籍管理严格的中国应该寸步难行,她居然在那块大陆过了几年。
那一日,他看着照片中已然溃烂浮肿的面容竟觉得陌生,拿起一面镜子望进去,原本,她是长这个样子的。
林深看着镜中容颜吃吃地笑了起来,他应该开心的,笑着笑着眼角却溢出泪。
自那日起,他便成了无心之人。
无心之人本该孤独,他却意外俘获一个同类,林慕。
他非常满意她的身世,童年惨遭家暴、父母相残纵火自焚,不不不,不止是满意,几乎是欢欣鼓舞。
他冒着滂沱大雨拾起花瓣残碎、沾上沼泥的小白花,朝女孩儿伸出一只手,摊开掌心:“送给你。”
来啊,来我的世界。
除非你甘心一生戴镣铐。
没人能抗拒他给的诱惑,女孩儿起初还妄想挣扎,然而最终接过了那朵残破的小白花:“谢谢。”
契约达成。
他知道她重获新生、如获至宝的新名字,sherry,仍固执地叫她林慕。
原因无他,他得时时刻刻提醒她别忘了自己是谁,更别妄想,做一个正常人,他需要的同类,绝不能是常人。
他很中意这个同类,女孩儿比他想象中更与自己契合,除开她会吃辣这一点,两人其他方面保持高度同步性,方方面面,无一例外。
一个人久了,难免孤单,以前他不屑与他人为伍,既然有了频率一致的林慕,他自然不会放过,得牢牢控在掌心,不让她逃,更不能让她变。
他像一个极具耐心的陶艺大师,双手抚着陶土随机器转动轻轻上拉、挤压,笑看原始的一团陶土在他掌下一点点成型、破茧成蝶。
林慕比他期待中成长得更完美,几乎称得上是他匠心之作,让他满意到差点儿忘了她是个女孩子,容纳自己称道的灵魂的是一具女性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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