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路沐白明明看不上盛明坞,却又钓着他的原因。
盛明坞看完了简单的协议,还真以为路有逾这么严谨,他冷嘲一声。
“就你这样还想进娱乐圈,合约最重要的报酬都没写上。
一个月三十万,不能再多了。”
他的帮助顶多就到带路有逾签进大鱼娱乐。
牵线代言的事,问一嘴可以,但让他帮路有逾去谈下来是不可能。
所以,他根本就没把约会换代言的那条协议当真。
“我不需要额外的报酬,不过你得先给我提供一个住所。”
盛明坞难以置信,路有逾不会真对他有意思吧,连报酬都不要?
这很难不让人多想。
而在路有逾看来。
盛明坞的牵线可比三十万的报酬要多得多。
等知名度打开后,他能接到的代言、试镜邀请等会越来越多。
到最后根本不需要盛明坞牵线。
再说了。
每个月三十万,万一以后和盛明坞谈崩了。
盛明坞想追回,请个律师团来对付路有逾,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
这种“替身”
“包养”
等合同或协议,本来就很难受法律保护。
思来想去,还是靠盛明坞牵线,赚钱稳一些。
“你别告诉我,你想住到我家去?”
盛明坞顿时警惕了起来。
靠,原来之前的拒绝都是欲擒故纵。
路有逾好深的心机。
然后,他得到了路有逾一个看傻子的眼神。
“我现在住的筒子楼很不方便。”
那栋楼都比路有逾大十几岁。
一个房间也就十几个平方,厕所和厨房都是二房东重新隔出来的。
通风不好,还潮湿,见不着阳光。
在外面晒个贴身衣物都怕被偷,是真的有变态专门偷,不管男女老少。
屋子里潮湿晒不干,大家都只能拿到公共阳台晾晒。
“那你想住哪?”
盛明坞不了解什么叫筒子楼,但也没兴趣了解。
“帮我租个房子,最好是两房一厅,或者你有多余的房子也行。”
“我没有。”
盛明坞连忙否认。
他才不信路有逾没地方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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