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好又来酒楼的林隐,带着三人直奔菜市场。
说是菜市场,但里面什么都卖。
什么鸡鸭鹅羊猪,多到他看不过来。
看来他今天运气好,刚好遇到镇上的赶集天。
他见天色也不早了,怕大虎、小虎等他们等的不耐烦,所以他直奔一家家禽店,在众人羡慕目光中,一口气买了十只母鸡和一只公鸡。
为什么要买公鸡?
因为他不仅要吃鸡肉,还要鸡蛋孵小鸡。
到时一个变两个,两个变四个,四个变无数个……想想都觉得开心。
“舅舅,买这么多鸡要用多少粮食来喂呀?”
小树只要想到鸡吃掉的粮食,就满眼的心疼。
虽然他很喜欢吃鸡肉,但林隐一口气买了十一只鸡,到时肯定不是一次吃完。
既然不是一次吃完,那自然就需要用粮食来喂养。
想到珍贵的粮食进到鸡肚子里,他就心疼。
林隐岂会不知小树心疼粮食,笑着安慰道:“放心,吃不了多少粮食。”
“我记得栓叔家的鸡就是喂蚯蚓,要不到时候我们去坡上挖蚯蚓来喂鸡?”
小草兴奋地提议。
最近一段时间,不做活的她太闲了,所以想找些事情来做。
“好呀好呀,到时候我们去坡上挖蚯蚓喂鸡。”
小树兴奋地又蹦又跳。
挖蚯蚓好玩,他要和妹妹去坡上挖蚯蚓。
看着小树、小草商量着去哪里挖蚯蚓,林隐眼底的笑意都快要溢出来。
买好鸡的他又顺道进了一家卖书籍的店铺,在掌柜满眼嫌弃下,他一口气购买了十多本启蒙书籍以及笔墨纸砚,打算回家让君屿教两个孩子读书写字。
他并不奢求两个孩子将来能成为高官显贵,只希望他们在未来的道路上,因为识字而能多一条可以选择的道路。
而他,也会在短时间内学会这个朝代的字。
因为学会了独立的他,不习惯长久的依赖于一个人。
而且,还是一个随时都有可能离开的人。
主要是他也不敢保证,君屿会不会喜欢自己,所以他要在短时间内,学会这个朝代的字。
小树抱着新买的书籍,爱不释手。
他也有书了,他也可以学习认字了。
“舅舅,舅舅,小草也可以读书吗?”
小草抱着几本书籍,小心翼翼地询问林隐。
这个朝代的人与他那个时代的古代一样,女子不可读书,用封建的思想,阻止女人前进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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