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我们做了个交易——它给我一个信物,我带去行走天下。
等到哪天我不用此物后,再将此物一同归还与它,并在此与它作伴。
当时,我只是同情这猴子。
被困在荒山野岭里数百年,怕是无聊得紧,就做了这笔交易。
然而,当我握住猴子赠我的信物时,我却现,自己想错了。
此物,并不是一般物事,而是一柄剑,一柄利剑。
为什么猴子要给我一柄剑呢?后来才现,这剑有灵性,能自行动作,还有莫大神通,杀敌于无形之间。
相处久了,我猜测,这剑同猴子心神相通,或许是它的眼线。
我渐渐理解,猴子为什么别的不要,偏生要我带这剑出去了。
我至今记得,猴子送我这剑时说过,“早晚你会知道,你想行的天下,不及我在此看到的日出日落。”
当时,我年轻气盛,血气方刚,只当它在山下压久了,满口胡说八道。
如今我越来越感觉,或许它说的是对的。
什么功名利禄,什么荣华富贵,不过过眼云烟。
证据,就是眼前这杯鸩酒。
即使如王妃所言,见了什么天颜,与皇上重逢,又能如何?只要他一天疑我,这天下之大,就没有我的容身之地。
这时,兰陵王沉声道,“天颜何由可见。”
他确实想不到,什么理由去见皇上。
估计,皇上也不想见他吧,否则为何赐毒酒要他命呢?罢罢罢,这个面,不见也罢。
接着,他挥手对身后的侍从下令道,“取我债券来!”
王妃不知他要做什么,只能呆呆看着。
她知道,夫君面前是平生最大的选择——皇上要他命,他从,还是不从?
很快,几名侍从搬来一堆债券,大大小小的帛书如同小山,上面金额估计过千金,是历年来世人向他借钱的凭证。
兰陵王看也不看,挥手令道,“搬出去,烧了!”
很快,火焰从厅外腾起,照亮了兰陵王俊俏的脸庞,现出脸上怪异的神情。
王妃望着厅外的火焰,心疼道,“这些,都不要了么?”
兰陵王笑道,“天要亡我,要来何用?”
是的,他已经不用再装扮了。
功名利禄,荣华富贵,不过过眼云烟。
那么多年来,他在世人面前装出贪财的模样,只求皇上以为他胸无大志,不图江山,就此放过。
然而,皇上终究没有放过他。
人心,终究隔肚皮。
这时,王妃走到他身后,轻轻握住他的手。
夫君的手,很大,很冷。
她不知道夫君在想什么,但她知道,夫君已经下定决心。
这时,兰陵王忽然回头,目光如炬,盯着王妃,一字一句道,“有件身后事,务必为我办。”
“夫君请讲。”
这一刻,王妃的视野被眼泪模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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