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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上 第章 钱清把法官送了进去(第2页)

与本案当事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

上述员曾接受当事及其委托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及其委托。

审判长林江:被告王波对出庭员否申请避?

被告;申请。

审判员林江:被告南双清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证据:申请新证到庭、调取新证据、重新鉴定者勘验、检查。

依照《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权获得辩护。

除自行辩护外,可以委托辩护自己辩护。

受被告王波委托,由乾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钱清担任被告辩护律师。

被告否同意钱清担任你辩护?

被告:同意。

审判长林江:控辩双方在举证时,应当说明所举证据元及所要证明内容。

对证、鉴定出庭,应该说明原因。

控辩双方向法庭所交证据,应当提交原件、原物。

能提交原件、原物,应当说明理由。

法庭同意可以提交副本者复印件。

审判长林江:公诉除了开庭前向法庭提供证据目录外,无新证据需要在法庭上提出?

公诉:。

审判长林江:被告及其辩护无新证据需要在法庭上提出?

辩护:。

审判长林江:现在开始法庭调查。

先请公诉宣读起诉书。

审判长林江敲击法槌,大声说到:“下面宣布原告仑海市民检察院诉被告王波故意杀案现在开庭。”

公诉:(站起)尊敬审判长、审判员,下面代表仑海市民检察院宣读起诉书:

被告王波,男,汉族,现年岁(生于年月),仑海,高中文化程度,被告王波涉嫌故意杀案,仑海市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依法审查,现查明并证实犯罪嫌疑南双清下列犯罪事实。

被告王波,

o年月o时许,被告王波在其位于南堡区湖海镇oo号家中,因家庭纠纷用菜刀将自己妻子许鑫(男,岁)砍死。

事,许鑫于当时许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被告王波于o年月被南堡区公安局抓获,同月被刑事拘留,同年月南堡区民法院批准逮捕,次由南堡区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王波到案,对其犯罪事实认同。

本院认,被告王波因家庭纠纷用菜刀将自己妻子许鑫(男,岁)砍死,其行触犯《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百三十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故意杀罪追其刑事责任。

审判长林江:被告南双清,依照《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民法院对于一切案件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轻信口供。

只被告供述,其他证据,能认定被告罪和处以刑罚;被告陈述,证据充分确实,可以认定被告罪和处以刑罚。

因此,法庭要求你如实地答法庭对你提问,对起诉书指控你犯罪事实得隐瞒,得伪造。

否则,法庭对你就以对抗审判,拒绝悔罪论处。

你听明白了吗?

被告:听明白了。

仑海市民检察院检查员:审判长起诉书宣读完毕。

审判长林江说:现就对原告方起诉你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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