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烈红着眼说出的醉话,现在还在他的耳畔余音缭绕。
“小墨想做的事情太多了,要做大事的人,心一定要狠。”
“最近小墨被牵扯到了世家的争斗,写信回来让我们小心为上。”
“为什么会这样呢?”
“嗝。”
“因为我们是他的软肋,也是会左右他选择的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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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小墨要想乘风起,我们不能当累赘。”
“叔去前线拼一把,胡家再大的胆子,不敢在战线上动手脚,而且要是叔死在战场也不算窝囊。”
“你还年轻,你多想想办法,但要是你不慎被控制,成为要挟小墨的筹码。
叔求你,你自己死个痛快。”
“成吗?”
李烈举着已经空了的酒杯,定定看向三毛。
三毛喝酒上脸,满脸通红的他,毫不犹豫地重重点头。
他的命,本也就是陈墨保下,如果要还,他甚至还情愿数倍奉还。
陈墨是老余领养的孩子,当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给余鳞当个人类小孩的模板。
而他是老余在肉场买来的孩子,因为体弱多病被遗弃后,摆上了肉贩子的案台做折价处理。
老余买他,是要吃他。
只是陈墨坚决不让,硬是在老余的刀口下将他护住。
那是陈墨这辈子唯一一次和老余对着干。
但有限的口粮不会心生怜悯。
一个女人,三个崽子,狠狠饿了五天。
当时只有几岁的三毛整日里提心吊胆,一家四人唯有陈墨看着他的眼睛里,不会冒着饿急了的绿光。
所幸。
还是老余开了个大张。
在城门口偷到一个鼓鼓囊囊的钱包,四人才侥幸继续生存。
那时金钱就是生命的真理,就深深烙印在了三毛心头。
自那以后,三毛心中。
陈墨第一,钱第二,吃饱第三,命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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