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夜漫漫,梦魂归家。
沈熠从梦中惊醒,后脊背上全是汗,他掀开被子,打算散散自己身上的燥热。
点上了灯,他冷静地去了隔间打了一盆凉水,拿帕子沾了些水就往脸上盖,只露出两只有些红的耳朵。
沈熠又梦到了,那个梦。
那是天的夜黑得离谱而漫长,头上的血就这么一滴滴的往下,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巷子里头一双双亮绿的三角眼在逐步向他靠近,是野狗!
尖牙刺破手臂的痛感传来,剧痛刺激着神经,鼻腔里全是血腥味,他了疯似的抓着个东西就往充满腥臭的嘴里戳,趁着那些东西松懈的时候,他拼命的跑,直到眼前黑,两脚一软就倒了下去。
四肢麻木,肺腑充斥着血气,他笑了,他以为自己就这么死在这个平平无奇的夜里了,可惜了,连明早都等不到,闭眼前他是这样想的。
可是并未这样。
醒来时,他被一个瘦小的人背着,说是背,不如说是拖着。
视线模糊,但他还是努力想看这人的长相,穿着男装,但他一眼就看出来这是个女孩儿,眼睛可真好看啊!
体力不支,沈熠又晕过去了,一路上他不停的听见那姑娘的唠叨,叫他不要死之类的。
昏睡中,他感受到一双柔软的手在自己上药,是那么的温暖。
沈熠至今都无法想象,当年的陈毓菀是怎么把自己拖到那间小破房子的,就算当年的自己瘦小,但也不会轻到哪儿去。
那双手的温度他至今都记得,温暖而安心。
沈熠拿下了脸上的帕子,神情已不复刚才那么烦躁。
他回到自己的床前,看到了那把摆在床头的刀,心里平复了许多,但仍旧睡不着了。
他披上了一件短衣,打开了从镇抚司里带回来的公文,准备仔细查看,这么着,一晚上也就过去了。
陈毓菀也是一晚上没睡好,半梦半醒,梦里的她老是遭人追杀,那一把剑插入胸口的感觉就像是真的似的,一种麻木从四肢向心脏聚拢,弄得陈毓菀好半天喘不过气来。
几次醒来都一边安慰自己一边看看阿云的状况,确认无误后再躺下,就这么迷迷糊糊地,她熬过了一夜。
因昨晚的糟糕的睡眠状况,陈毓菀一大早就起来了。
阿云睁开了眼皮,正打算伸个懒腰,猛地看到自己床前坐着一个人。
“啊……唔。”
陈毓菀给这一声尖叫也吓得够呛,一把捂住了阿云的嘴。
陈毓菀:“是我!”
阿云眨了眨眼,顿时松了口气,冲陈毓菀点了点头。
在陈毓菀放开手后,阿云有些委屈的看着陈毓菀:“你一大早上吓我做什么?”
陈毓菀:“我不是吓你,只是看看看你的状况。”
阿云有些莫名:“我好好的呀!
我没什么不舒服的地方……”
她扭了扭脖子,不在意地说:“不过昨晚真的睡得好沉,醒都醒不过来。”
陈毓菀一脸尴尬,悻悻地说:“额,你昨晚确实睡得沉了些。”
对不起了阿云,我忏悔!
等着阿云磨磨蹭蹭地爬起来,二人才出去吃了点东西,急急忙忙地往前院赶。
前院里头已经站忙了人,在丫鬟们的交头接耳间,陈毓菀大概知道了些情况,原是孙隆的干儿子,也就是清远要来,说是着远在苏州的孙隆的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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