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79年,当时中美两国签署了一项重要的协定。
在这个协定中,对方坚持要加入一个“知识产权保护条款”
,这一条款成为协议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对方代表表示,他们无权签署包含知识产权条款的科技、文化、以及贸易的双边协定。
而我方也不可能贸然签订一个我们还没有完全弄懂其条款含义的条约。
也是从此开始,我们开始真正地重视“知识产权”
问题。
回归正题。
“王书记,各位领导,关于申请专利的问题,我有一些个人的见解。”
李开朗认真地说道。
众人将目光投向李开朗,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我认为,申请专利要趁早,一旦让别人抢先申请了,不仅仅是我们无法再从这项发明中获得专利费,甚至可能反过来,我们需要花钱去使用!”
“到时候可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我们要尽快行动起来,以免错失良机。”
众人听到这里,都感到事态严重。
他们原本以为这只是一笔稳赚不赔的生意,但如果真的被他人抢先,那可就不仅仅是损失金钱的问题了。
王书记神情严肃地说:“如果按照李开朗同志的说法,我们必须尽快行动起来。”
众人纷纷点头表示赞同,但是,吕厂长却有些疑虑。
“李开朗同志,你的发明是非常有价值的,但我们现在面临一个实际问题,那就是没有试验数据。”
“这样申请专利的过程可能会很困难,其他部门可能会对我们的申请产生质疑。”
“所以,我建议我们先向国内的专利局申请,同时进行试验,获取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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