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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臣贼子4(第2页)

她觉得当初的决定果然是正确的,在这里就算是干活干的浑身疼,也比嫁去北元幸福多了。

薛采洗完了碗,慕思思已经靠在门框上睡着了。

他去厨房烧了热水,轻轻摇醒慕思思道“热水给你弄好了,洗了再睡吧,会舒服点。”

身上脏的不行,慕思思也确实有点难以忍受。

没有人伺候沐浴,她就自己动手,洗完之后发现洗澡好像也不是很难嘛。

慕思思睡了之后薛采没有急着睡觉,他趁着这个机会将狼肉狼皮处理了。

虽然慕思思可能不会介意,但这种场面还是少让她见到的好。

圆圆的月亮高高的悬挂在天上,村子里的寂静得很,只有虫鸣蛙叫伴随着薛采。

生活充实日子过的倒也快,转眼间一个月过去了。

这一个月里慕思思进步飞快,已经学会了洗衣服打水烧水洗碗扫地,就是做饭上没什么天赋。

村子里的人也都知道他们家事男人做饭,女人们都羡慕的不得了。

捕猎一天回来还会给媳妇儿做饭吃,这是什么绝世好男人

因为村子里的女人们念叨多了,导致村子里的男人对薛采都有种诡异的敌视感。

一面非常佩服他的身手,一面见他那张俊俏的脸蛋就会不爽。

不过不管心里怎么嘀咕,一见面大家就都是好兄弟了。

这一个月里薛采积攒了不少动物的毛皮和一些城里受欢迎的野味,他借了狗剩家的驴车,打算进城将东西都卖了。

狗剩就劝他,说村里隔一段时间就会有货郎进村收购山货,贩卖一些盐布之类的生活必需品,让他不要进城那么麻烦。

薛采表示知道了,但还是要进城。

家里缺的东西比较多,还是进城买更方便齐全一点。

在慕思思的目送中,薛采赶着驴车进了城。

他此时已经是一副地道的猎户装扮了,古代又没有照片,除非碰见以前的熟人,否则不太可能会将他认出来。

他逛了几家皮货店,选了一家最厚道的将皮货卖了。

又去酒楼将野味都卖了,之后揣着钱,赶着空空的驴车去购买物品。

一路上见有好几拨人背着行囊往城外走,薛采给慕思思买胭脂的时候特意问了掌柜,掌柜叹了口气道“打仗了,去北元和亲的公主跑了。

咱们这儿靠近两国交界,一旦打凶了,肯定会波及到这儿。

那些在外地有亲戚的,都拖家带口的投奔亲戚去了。”

薛采眉头微蹙,掌柜的提醒道“虽说仗很难打到你们山里去,但是城里遭了秧你们平时要用的油盐粮食就没地儿买了,还是提前做准备吧。”

薛采道了谢,拿了胭脂水粉走了。

路过粮店的时候买了不少米面,回去的路上他心里轻松不起来。

这事儿最好是瞒着慕思思,要是让慕思思知道因为她逃跑而发生了战争,她心里肯定会不好受。

可是纸终究包不住火,万一她知道后选择了放弃现在的生活继续和亲,那和原主所经历的又有何不同呢

驴车慢吞吞的到了村口,远远的就见一位佳人站在村口的那棵榕树下。

靠近之后慕思思见果然是薛采,高兴的扑了过来,“你回来啦”

薛采“嗯。”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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