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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5(第1页)

霜一辈子?

沈修文这种不仁不义、薄情寡恩、心术不正、狼戾不堪、刻薄自私之人,若是靠着蒙骗他人就能横行于市,岂不是老天不公了?

女子嫁人之后殊为不易,古代女子就更是了,柳念霜若是嫁给这样一个人,不被他吃干抹净才怪呢。

简若宁觉得自己应当阻止这场婚姻。

说做就做,简若宁开始和尹如意套近乎,尹如意出身定远侯府,父亲是三品的将军,也养成了她大大咧咧、直来直去的性格。

简若宁也没有多绕弯子,直接就和她打听柳念霜的事情,尹如意是个很简单的人,也是个藏不住话的人,没多久就说出了柳念霜好多事情。

包括柳念霜嫌弃每次采买送过来的东西不好,不符合她的心意,每逢初六都会亲自去多宝阁挑首饰这件事。

多宝阁简若宁熟啊,现在她还得每个月打发人去一趟呢,既然知道了消息,简若宁就准备在几天后初六来一场偶遇。

她定要搅黄了这场亲事,叫沈修文露出真面目。

作者有话说:

五千字大章,我不行了,我要去睡觉了,剩下五千我明天再写写完就发。

感谢大家的支持,比心

《说文解字》中有言:“赘,以物质钱。”

曹魏学者如淳曾作注:“淮南俗,卖子与人作奴婢,名为‘赘子’,三年不能赎,遂为奴婢。”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谪遣戍。”

《汉书武帝纪》汉武帝,天汉四年“发天子七科谪及勇敢士”

前往朔方征战。

“七科”

为:“吏有罪一,亡命二,赘婿三,贾人四,故有市籍五,父母有市籍六,大父母有市籍七”

前二种为有罪的人,后四种为商人。

第27章沈修文(四)二更

正巧在初四,俞树就带着那名女子悄悄回到了京城,简若宁先是请了郎中来给女子医治,而后又在初五的时候,从俞树口中听到完整的故事,还带来了一封程丽娘的亲笔手书。

她之前的猜想几乎全对,唯一漏掉的就是程家的结局。

那名女子名叫程丽娘,是家中独女,程家夫妇夫妻恩爱,程父哪怕是只有一个女儿也不打算纳妾,程丽娘自小日子过的富贵平安,等她大了就打算招赘婿。

程家家中人丁单薄,就程父还算有出息的,宗族内自然也没人反对。

正巧这个时候程丽娘喜欢上了沈修文。

程父觉得读书人好,有文人风骨,有君子之气,自然是无比同意这门婚事,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沈修文远不远作为赘婿过来这件事。

没想到沈修文轻易就同意了,程父自然无比高兴,他们举行了婚礼,自此程家包圆了沈修文所有的支出。

成婚以后程父程母也是拿他当女婿来看待,从没又刻薄轻贱过。

又因为沈修文不久就考中了童生,还很尊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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