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别不高兴了,难得出来一趟,我们还是好好逛逛附近吧!”
林书瑾笑着对身边阿蒙道。
阿蒙看了一眼林书瑾至今还抱在怀里的那盆植物语气正常地道,“还是先回旅馆把你买的东西放一下吧。”
他确实是讨厌那些整天粘在林书瑾身边的镇灵,他有时候总觉得那些镇灵会“教坏”
林书瑾,但同样,他还不至于因为那些镇灵破坏他俩出游的“心情”
,反正在挚友心底,他比那些镇灵重要多了!
“嗯嗯,听你的,我们先回旅馆一趟吧!”
林书瑾语气轻快,不等阿蒙反应就自己先行一步,朝着他们订下的旅馆方向走去。
看着走在前方生气勃勃的林书瑾,仍停在原地的阿蒙脸上露出一抹无奈的笑容,比起生了翻天覆地变化的西瑞斯,他的挚友、来自异世界的“旅人”
,似乎从未改变过,一如他当年在漫天黄沙与烈日中对她的初印象那般,渺小、脆弱却又坚毅、顽强,就像提瓦特随处可见的那种不知名野花,即便无人在意也独自展现着自己的美。
他这当然不是在“贬低”
林书瑾,他只是觉得,比起那些娇艳的花,路边那种随处可见不知名的白色小花更合适她,虽然不如“玫瑰”
之类的花种名贵、美丽,只是随处可见的平凡之花,但绝不是“平庸”
之花!
已经走了一段路的林书瑾回头看见阿蒙还“傻傻”
的站在原地,挥着手呼喊道,“喂,别磨蹭了,赶紧跟上来了!”
“这就来。”
听到林书瑾呼喊的阿蒙眼角含笑的回应到,正午的阳光为赤沙的神明镀上一层金色的辉光,让其仿佛沐浴在太阳的永恒之中,远处的林书瑾眨了眨眼,不争气的眼泪似乎从嘴角流了出来。
呜呜,阿蒙这张脸不管看了多少遍,她还是会被迷惑到,每次到这种时候,她都忍不住在心底激动的大声喊出,阿蒙我是你的狗!
!
!
生活在提瓦特简直是颜狗的天堂的,她每天醒来都能看见好多好多美人!
(全是美人的镇灵一族了解一下!
)
所以说,她什么时候能见到树王和传言中美的花神啊,她想和两位美女贴贴的说!
林书瑾伸手抹了抹嘴角不存在的液体,在走到自己跟前的阿蒙疑惑的眼神中,镇定自如地放下了自己的手,毫不心虚地转身继续向旅馆前进,完全没有当着阿蒙面犯花痴的尴尬感。
而阿蒙显然是很了解某人的,在最初对林书瑾的举动有些疑惑后,立马就想到了挚友的“老毛病”
——颜控!
他的挚友不止一次对着他和那些镇灵的脸呆,有时候还对他“凶言恶语”
而对那些讨厌的镇灵“温言细语”
,明明做错事的是那些镇灵!
但每次她又会私底下给自己道歉,承认自己只是“色迷心窍”
,久而久之,阿蒙也就知道了在一些“无伤大雅”
的情况下,林书瑾会偏向那些容貌优异的人,并毫不吝啬地向他们出自己的喜爱和赞美。
阿蒙虽然因为这样多多少少会“吃醋”
,但多数时候林书瑾会选择偏向他,该是说他有着一张“不错”
的皮囊呢?还是在林书瑾看来,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无人能与之相提并论的,他才是最接近林书瑾的人,所以他理所当然会赢得挚友最大的“偏爱”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游玩时坠崖的肖鉴,意外穿越到地球的平行世界,成为一个名为萧剑的大一新生。两世为人,仍旧不改低情商的人设,却收获了无比珍贵的爱情,友情,亲情。...
当第一束月光照耀在大地上,从昏暗的月光里站起来十二使徒。巫师,言灵,银蛇,巨人,瘟媒,活尸,骑士,炼金师,德鲁伊,邪神,血族,狼人。漫漫长夜里,谁是猎人,谁是祭品,谁是主宰,谁又是仆从?狼人的爪牙,如此锋利,多么适合做我的巫器手套。血族的蝠翼,遮蔽街道,多么适合做我的巫器风衣。邪神的权杖,浸满鲜血,多么适合做我的巫...
她是共认的小吃货,穿越到异世,被凶残的禽兽男拖进山洞,神马一夜七次弱爆了人家是一夜只一次,但一次一整夜一直到她肚子里被强行塞进一个蛋宝宝强大腹黑,带着妈咪全世界的找美食。结果发现禽兽爹地遗...
我,李青,有系统。系统是什么玩意这明明就是替身攻击...
小说被豪门父母送上团综后,我爆火了简介小说被豪门父母送上团综后,我爆火了苟宁著...
穿越到仙侠世界,成为一方魔门老祖。徒弟弑师,圣僧为邻,这些王渊根本不在乎。因为,世界就要崩溃,穿越的大门已经再度打开。且看王渊如何在仙侠世界带领穿越的风潮而修真者们又是如何拳打星舰,脚踩巫师,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