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昏暗房间里的灯短暂地亮起。
陆定权从客厅接杯温水过来,递到女人嘴边喂:“不是说嗓子哑了,喝点水润润。”
姜凝是真渴了,嗓子又干又哑,嘴唇微张借着他的手把整杯水都喝了下去,这才好一点。
她细白如瓷的脸上还泛着浅浅绯潮,被子搭在胸口,软软瞪去一眼:“床上都湿了,全是汗……你抱我去洗洗。”
“嗯,我抱你。”
主卧里有单独的浴室,热水一打就开,他抱着她进去,这一洗就又是个把小时。
等第二天上午,姜凝是在闺女凑近耳边的软乎乎喊声中醒来的。
“麻麻,懒虫虫……”
她一睁眼,小雪糕正趴在被子边上美滋滋地吃着胖乎乎的手指,扎着两个冲天辫,咧着嘴冲她傻乐。
姜凝扑哧笑出来,懒洋洋起身把女儿搂到怀里,轻轻抽出她的小手指:“不可以咬手手喔雪糕,手手也会疼的呀,好不好?”
听到她声音,门外的男人探进头来:“快起来,汤已经炖好了,你最喜欢喝的。”
姜凝搂着奶香味儿的闺女一起躺倒,故作质问:“不喝,谁让你乱教我闺女说话的?什么懒虫,我才不懒!”
晃着冲天辫的小女娃不知道妈妈在说什么,但总之附和就对了。
奶音咿呀:“不懒!
!”
陆定权眼底一瞬间尴尬,看向笑得傻乎乎的女儿,低咳一声:“这孩子,现在学说话真快。”
他刚才喊姜凝起床,抱着闺女在姜凝耳边哄了几句,姜凝睡得正香不乐意听,倒全让闺女学去了。
姜凝:“妈妈不是大懒虫,爸爸才是大坏蛋!”
小女娃附和高呼:“坏蛋!”
陆定权啧了声,干脆摘下身上围裙,大步进屋去作势要捉住母女两个:“行,大坏蛋来抓懒虫了,谁被抓到了谁就是小坏蛋。”
姜凝和闺女都尖叫着拼命躲开,笑得不行。
这两天夫妻俩都在家,保姆告了假回家一趟,陆定权正好施展身手做了一桌子菜,都是姜凝爱吃的。
她今天不出门,懒趴趴的,连头也不想梳,披着件睡衣陪女儿一起吃着蛋羹。
两人聊起来。
“初玉的婚礼估计要在年前办,到时候,你得空出时间陪我去。”
陆定权爽快答应:“好。
肯定的。”
这几年林初玉的生意也是越做越大,身边偶有男伴来去,不过最后谈的这个对象,倒是出乎姜凝的意料。
那人是个画家,早年艺术专业出身的,很年轻,但已小有名声,据说一幅简单的画作如今就能卖个上万块。
林初玉带着他和姜凝吃过几次饭,这个年轻画家性情安静内敛,甚至偏腼腆,一顿饭说不了几句话,也就说起他专业的时候能眼睛泛光地多聊上几个字。
姜凝觉得他身上没有自恃艺术家的那种傲气或风流,反而气质干净得出奇。
林初玉和他谈了有大半年,没想到前阵子冷不丁便通知姜凝,说年底准备结婚了。
如此年轻的女企业家,身边可不缺大把风度翩翩的青年才俊,林初玉最后跟这样性格的男人定下来,也让姜凝有点意外。
到了腊月初九这天,鼎春大饭店十分热闹。
林初玉没想高调大办婚事,但无奈自己的身份,就算再低调,这饭店里的席面也还是坐满了,各色熟面孔生面孔都有。
今天她穿着自己亲手设计的西式婚纱裙,盘乌黑,明眸皓齿,妆容明媚大气,和平时雷厉风行的样子又不一样,眼角眉梢都透着股甜蜜的滋味。
如此画面,让姜凝也不禁回想起记忆中自己当时的婚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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