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文风听刘梦得这么一介绍,这才看到了坐在左边的郑曦甜。
今日里的她格外扎眼,梳着云髻,簪了火红的石榴花,髻间还系了一根细细的飘带,衬得小脸十分精致,嘴唇粉红娇嫩。
真是春含情,水含笑。
一副俏生生的模样,倒把旁边很多未婚小女娘都给比了下去。
他心里咯噔一下,原来这桃花歌是她唱的。
不过倒也有几分可能,毕竟那天在徐府门口,他可是亲耳听她唱得绘声绘色的,挺有趣啊。
裴文风其实听了一遍就已经将这桃花歌铭记在心了,
不过他存了点小心思,想再听听郑曦甜唱一遍,便顺口应承下来。
“如此甚好,就看这位小娘子愿不愿意了。”
郑曦甜内心的小火苗已经压不住了,她的内心在疯狂地叫嚣着,我愿意,我当然愿意,我十万个为什么那么愿意!
为帅哥生为帅哥死,为帅哥奋斗一辈子,吃帅哥亏,上帅哥当,最后死在帅哥手上的那种愿意。
不过回头间,她瞅见徐沐阳鬼鬼祟祟地躲在在隔壁船人群中偷偷观望着,内心的小火苗瞬间被理智浇灭了。
此刻她内心的理智小恶魔捏着拳头咬牙叫嚣着,不能被男人pua,再帅的也不可以!
郑曦甜将啃完的骨头搜集在一块儿扔进河里喂鱼,眼也不抬,不紧不慢地回了一句,“不愿意……”
众人哗然,居然有小娘子当众拒绝裴文风,真是一点面子也不给啊。
不得不说,这对于外人来讲简直不可思议。
论家世,论才貌,论人品,论才华……这裴文风已经是云朝的传奇人物了。
裴文风笑了笑,也不恼,温柔地说了一句,“好。”
便提笔默默开始写桃花歌了。
郑曦甜探过头去,看着他写的字,啧啧啧地称叹,果然字如其人啊,都是这么美妙。
裴文风见郑曦甜不知不觉靠得越近了,耳朵有些烫,他轻轻地咳嗽了一声。
郑曦甜赶紧坐回原位,坐姿端正得像个刚上学的小学生。
人呐,果然还是有出厂配置之分的。
就好比现在,她出厂的时候是基础配置,这裴文风出厂的时候应该是满配了吧。
所以这里有个比现代人还聪明古代人也不足为奇了。
这家伙居然听了一遍就一字不差的默写出来了,而且还能根据语境猜出正确对应的字句。
真乃神人也,果然夏虫不可语冰,井蛙不可语海,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郑曦甜拿着裴文风写好的桃花歌,不由得出感叹,“好,好,好。”
裴文风见她的样子,着实美好,忍不住逗趣了一句。
“是诗好,还是字好,亦或人好呢?”
“都好!
都好!
都好!”
话音刚落,郑曦甜就意识到哪里有点不对劲了。
这小家伙居然敢暗地里“撩”
我。
等姐姐离婚成功以后,不把你迷得神魂颠倒,五迷三道的,我就不姓郑,我改姓裴。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沈云巧五官平平其貌不扬,曹氏最大的心愿就是卖了她给宝贝大孙子娶媳妇,奈何十几年过去也没人站出来做那个冤大头,直到有天,满腹学识的小秀才敲响了门云巧没有照过镜子,但从小人们就嘲笑她长得丑,是做丫...
原书名大业疯王考古系博士生朱钧穿越大业,成为六皇子。本以为可以就藩当个逍遥小藩王。却没想到,前身是个疯子,还是应天府八害之首!百姓朱钧那厮无耻之尤,乃应天八害之首!兄弟我大哥忠肝义胆,为兄弟两肋插刀!百官朱疯子离经叛道,坏事做尽,让皇室蒙羞!太子吾弟纯善,有赤子之心!敌人朱疯子比蒙元人更凶,比豺狼更狠,乃一生之敌!燕王我幼弟心思单纯,犹如羊羔也!红颜朱疯子,你到底还有几个好妹妹?皇帝我儿忠勇无双,有大帝之姿,这皇帝,你不做也得做!...
林宜上辈子是个脑子不太好的,她爱得死去活来的男人谋她家财害她性命,她甩了三巴掌的男人却成为众人仰望求着供着的大人物,高攀不起的她死于他的床上。重活一世,她总算活明白了,害她的她要全部报复回来,至...
女皇陛下,知道你为什么谋朝篡位失败么因为你没有男宠啊风华朕真是信了你的邪病娇弟弟乖巧可人我最喜欢的人就是姐姐。腹黑反派邪魅一笑我的王妃,我要霸占你的美。冰山师尊清冷矜贵...
当周坤用一仓库的西州蜜从巨龙那里换了一把金币,他觉得这生意可以做当异世界为了周坤带来的一箱火龙果抢破了头甚至引发了灭国,他觉得这生意很有赚头当周坤周围的水果批发商哭着喊着要买他从异界带回来的水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