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风平浪静。
明瑶若有所思的瞟了一眼那王子。
看来,他们是真心谋划自己来,也真是舍得了血本啊!
“埋锅做饭,半个时辰后换马全前进。”
明瑶带了一万精兵,一人三马,日夜兼程最多三天就能到达那座被拿出来当诱饵的城池。
说起来这王毛仲人虽然恃宠而骄了些,但还是回家办事儿的,给她的马全是好马啊。
难怪能从李隆基的家仆,变成掌管全国战略资源的亲信。
真有眼力见儿。
“家主”
明瑶点点头,接过明泽手中的干粮,毫不客气的吃了起来,边吃还边抚摸自己身旁的乌骓。
当然,此乌骓非彼乌骓,它和项羽的马差了好几百年,肯定不是一个,只是因为她的马和乌骓颜色一样,再加上她格外喜欢乌骓,所以给自己的马起了这么个名罢了。
乌骓马如其名,是一匹黑马,通体黑缎子一样,油光放亮,唯有四个马蹄子部位白得赛雪,乌骓背长腰短而平直,四肢关节筋腱育壮实,这样的马又唤“踏雪乌骓”
,天下第一骏马名副其实。
当然,除了它本身的神俊以外,明瑶喜欢它就是因为传说中,项羽自刎于乌江边后,忠于主人的乌骓也自跳乌江而死。
她喜欢忠贞不二的乌骓,为了这么一匹马,明家寻了很久,才得到这么一匹,当时李隆基旁敲侧击的朝她要过,她都给喷回去了,气的李隆基三天没理明瑶。
当时连明芝都担心明瑶了,但明瑶却丝毫没有害怕,也没后悔,她说的本来就没错,李隆基也不需要上战场,也不怎么出宫,拿到了乌骓也是养着,把好好的名马关在马厩,不如给她,她还能时不时带乌骓去郊外或者庄子里看看,再说了,李隆基真的会因为一匹马和她生气吗?
明瑶心里十分有底气,所以那几天依旧做自己的事,一点儿都没有主动和好的想法。
果不其然,第三天李隆基就假装什么也没生过,给明瑶很多赏赐,暗戳戳的跟她和好了。
想到这儿,明瑶笑了笑,也不知道李隆基知道她的行踪,会不会疯。
事实是,当然,会疯!
!
明瑶这次带来的人还有一个叫张九龄的,其人政治才能卓越,被明瑶委以重任,替明瑶管理边关诸郡,所以李隆基短时间内看不出来什么。
提到这,就不得不夸一夸张九龄了,同样是文人,但张九龄有宰相之才,而李白就基本没有政治才干,但可怕的是他还真心觉得自己有这个才华。
此处必须对李白进行一番拉踩。
明瑶心里杂七杂八的想了一堆,最后还是把注意力转移回了突厥身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沈云巧五官平平其貌不扬,曹氏最大的心愿就是卖了她给宝贝大孙子娶媳妇,奈何十几年过去也没人站出来做那个冤大头,直到有天,满腹学识的小秀才敲响了门云巧没有照过镜子,但从小人们就嘲笑她长得丑,是做丫...
原书名大业疯王考古系博士生朱钧穿越大业,成为六皇子。本以为可以就藩当个逍遥小藩王。却没想到,前身是个疯子,还是应天府八害之首!百姓朱钧那厮无耻之尤,乃应天八害之首!兄弟我大哥忠肝义胆,为兄弟两肋插刀!百官朱疯子离经叛道,坏事做尽,让皇室蒙羞!太子吾弟纯善,有赤子之心!敌人朱疯子比蒙元人更凶,比豺狼更狠,乃一生之敌!燕王我幼弟心思单纯,犹如羊羔也!红颜朱疯子,你到底还有几个好妹妹?皇帝我儿忠勇无双,有大帝之姿,这皇帝,你不做也得做!...
林宜上辈子是个脑子不太好的,她爱得死去活来的男人谋她家财害她性命,她甩了三巴掌的男人却成为众人仰望求着供着的大人物,高攀不起的她死于他的床上。重活一世,她总算活明白了,害她的她要全部报复回来,至...
女皇陛下,知道你为什么谋朝篡位失败么因为你没有男宠啊风华朕真是信了你的邪病娇弟弟乖巧可人我最喜欢的人就是姐姐。腹黑反派邪魅一笑我的王妃,我要霸占你的美。冰山师尊清冷矜贵...
当周坤用一仓库的西州蜜从巨龙那里换了一把金币,他觉得这生意可以做当异世界为了周坤带来的一箱火龙果抢破了头甚至引发了灭国,他觉得这生意很有赚头当周坤周围的水果批发商哭着喊着要买他从异界带回来的水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