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绝光着身子直接穿衬衣还不习惯,主要这衣服很薄,若隐若现的,他不好意思!
最后在衿衿的强烈要求下,他还是听她的换上了,还帮他把头全部扎起来,挽在后面!
衿衿说适应的第一步就要从“脱”
开始!
这样才能更好的接受其他事物!
别说穿习惯了,他也确实适应了!
这衣服很是透气舒服,比大明朝的衣服上身要舒服很多,特别是脚上的拖鞋,穿脱方便,有种摆脱束缚的感觉,像是踩在云朵里,怪不得这里的人们这么喜欢穿拖鞋……
衣服买的差不多,路过墨镜店,林子衿又给他买了几副墨镜
戴在他眼睛上试试
太帅太酷了!
太有范了!
比明星还明星真的是墨镜一带,谁都不爱!
拽酷拽酷的!
林子衿眉眼弯弯的笑着挽着他的手臂
“轩辕绝,你好帅啊!
这一身走出去不知道完迷倒多少小姑娘!”
轩辕绝挑眉“我不需要迷倒别人,你喜欢就好”
“这墨镜喜欢不?和我带的是一个牌子的”
“嗯,喜欢!”
林子衿直接挑选了六副不同款式的墨镜,给他试了后,都打包买下
又到一楼给他挑选手表,林子衿让他自己挑自己喜欢的款式
轩辕绝也不懂,这么多款式看的他眼花缭乱也他虽然不知道这里的货币怎么算,但是看到不同手表上的价格标签,数字有长有短,心里猜测数字越长的可能价格就越贵吧
于是在价格便宜的区域挑选
林子衿似是看出他的想法来,她没说什么,而是直接按照她的眼光选了其他区域的三块手表,让售货员从柜台拿出来,帮他佩戴
“就从这三个里面选一个吧”
售货员挨个给轩辕绝戴上试了,有旁人在,他到底也不好再说什么
于是指着其中一款银色的手表,表带通体是银色的,中间的表盘是黑色的,里面镶嵌的有细小的碎砖石
林子衿也觉得他眼光很好!
这款商务型得手表跟适合他的气质
不过得再买一款休闲的,又拿了一个皮质表带的,也奇怪黑色的
两个让营业员打包,然后刷卡
等他们走出卖表的专柜,两名女性售货员在背后议论纷纷
“刚才那个男人好帅啊,我以为是男的掏钱呢,没想到是旁边的姑娘!”
“是啊,那个姑娘看着年龄也不大,也太有钱了吧,两百万的表说买就买,刷卡都不带眨眼睛的!”
“指不定是哪家富家小姐,带着她的小白脸出来消费的!”
“啧啧~这年头谁有钱谁就厉害,你没看那姑娘刷卡的样子很帅嘛!”
眨眼就到中午了,两人把买的东西拿到地下车库,放进车里
然后又返回商场里,给他买了平板电脑,和手机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沈云巧五官平平其貌不扬,曹氏最大的心愿就是卖了她给宝贝大孙子娶媳妇,奈何十几年过去也没人站出来做那个冤大头,直到有天,满腹学识的小秀才敲响了门云巧没有照过镜子,但从小人们就嘲笑她长得丑,是做丫...
原书名大业疯王考古系博士生朱钧穿越大业,成为六皇子。本以为可以就藩当个逍遥小藩王。却没想到,前身是个疯子,还是应天府八害之首!百姓朱钧那厮无耻之尤,乃应天八害之首!兄弟我大哥忠肝义胆,为兄弟两肋插刀!百官朱疯子离经叛道,坏事做尽,让皇室蒙羞!太子吾弟纯善,有赤子之心!敌人朱疯子比蒙元人更凶,比豺狼更狠,乃一生之敌!燕王我幼弟心思单纯,犹如羊羔也!红颜朱疯子,你到底还有几个好妹妹?皇帝我儿忠勇无双,有大帝之姿,这皇帝,你不做也得做!...
林宜上辈子是个脑子不太好的,她爱得死去活来的男人谋她家财害她性命,她甩了三巴掌的男人却成为众人仰望求着供着的大人物,高攀不起的她死于他的床上。重活一世,她总算活明白了,害她的她要全部报复回来,至...
女皇陛下,知道你为什么谋朝篡位失败么因为你没有男宠啊风华朕真是信了你的邪病娇弟弟乖巧可人我最喜欢的人就是姐姐。腹黑反派邪魅一笑我的王妃,我要霸占你的美。冰山师尊清冷矜贵...
当周坤用一仓库的西州蜜从巨龙那里换了一把金币,他觉得这生意可以做当异世界为了周坤带来的一箱火龙果抢破了头甚至引发了灭国,他觉得这生意很有赚头当周坤周围的水果批发商哭着喊着要买他从异界带回来的水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