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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第2页)

顾均剥着葡萄,林烨只管张口吃,宋芹见了笑骂儿子是懒骨头,但也没多打扰他们,把月色下温馨的空间留给热恋中的人,她则拿起一把雕花的檀香扇,结伴与周春梅照例散步去了。

今年林烨提过两次,让宋芹搬到市区和他一起住,宋芹还是拒绝了,镇子里待着能遛狗能搓麻将,邻居之间能能天天串门唠嗑,她就图这样的热闹。

不知不觉,林烨“睡”

着了。

顾均轻轻松松抱起他,却没有错漏他微微颤抖的睫毛,顾某人无情戳穿:“想让我抱就直说。”

“我就不说,我要你主动。”

林烨睁开眼,天空的星辰倒映在眼里,也住着一个情深缱绻的顾均,双臂搂上顾均脖子,道:“我家宋女士说我是懒骨头,我是吗?”

“不是,”

以前觉得违和,不符合性格的话,顾均现在说来已变得非常顺口,但只对林烨一人才会如此,别人眼里的他仍旧一丁点没变过,“不是你懒,是我非得抱着你走路,我家宝宝娇气,老公舍不得你受一点苦。”

“对,这才是事实,”

林烨毫无惭愧。

顾钧牵了牵唇,其实林烨不说,他也爱惯着宠着。

林烨又道:“顾钧。”

“嗯,”

顾均应他。

林烨问:“我有说过我喜欢你吗?”

踏进房子的男人顿了顿,目光灼灼:“没有。”

林烨凑到他耳边,说了顾均最想听的三个字:“我爱你。”

这一晚,顾大经纪人整晚没睡着,心情是出奇得好,心情一好便没了丝毫困意,晚上搂着林烨,犹如守着最珍贵的宝贝,时不时便要亲亲怀里人的眉眼,满心都是无法藏匿的欢喜,林烨在他身边,也熟睡得满足踏实,再不会忽然觉得某个夜晚冷得令他发抖了。

在镇上陪宋芹住了几天后两人回到市区。

周一开完例会,林烨在茶水间冲了杯咖啡,驻足在落地窗前看着日复一日不变的车水马龙,思考着到底要不要辞职。

“Lynn,”

Kaylin小跑过来,“盛总找你,在你办公室。”

“好,”

林烨回头道。

有一点,盛飞扬没有变,两人私下相处时,盛飞扬还是那个总会耍点痞帅的男人,他坐在林烨的椅子上,笑眼看来:“有件事我没在会议上没提,我想先问问你的意见再说。”

“什么事?”

林烨拉开另一把椅子坐下。

盛飞扬道:“公司不是一直想尝试高奢定制吗,去年就有了初步计划,你知道的,但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我们现在的消费群体对Wallace品牌的印象是轻奢,是有性价比,那么转变成走高定路线就不符合现有消费者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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