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出乎意料还是坏的?”
程梦真略带希冀询问。
孟颖初:“不好吃。”
哦不——她早说拿A大饭堂招待人根本起不到半分社交作用!
“我上大学的时候,很多菜品都没有出,但也比A大的好吃……”
眼看孟颖初开始追忆往昔,程梦真擦了擦额头不存在的汗。
参观一下A大部分存有古风的教学楼和校史陈列馆已经足够,她有很多向食堂sayno的典型案例。
“就吃这个?”
“干嘛,不是你说A大的学生平常估计都喝的营养液,吃的浓缩块吗?快吃,这么一点可不便宜。”
“……我长这么大就没有吃过这么难吃的东西。”
大少爷最终还是隐忍着将饭一扫而空,吃完在教育超市急切地选购饮料,宛若为醉酒上头的自己寻找能解酒的食物。
程梦真合理怀疑陈峻帆当初加入Remedy,不是因为陈诗如的好嗓子和她这个摇滚天才,还有躁动的少男心。
现在想想,陈诗如和胡乐军公开的那一天,他似乎露出了非常标准的败犬表情。
明明是我先来的(悲)
可恋爱没有先来后到,即便陈峻帆现在就出现,陈诗如也不会选择他。
而且,如果陈峻帆现在出现,程梦真很难不揍他一顿。
从建立Remedy到现在,要说一帆风顺,好像也没有。
前鼓手最开始是个少爷脾性的讨厌鬼,要钱没有,还要人伺候;前键盘手也是个刺头,觉得自己肯定比“区区一个看上去像高中生的小女生强”
;贝斯手太温吞,被人当作小弟使唤也不说。
他爹的,程梦真一个也没惯着,作为驯兽师天天和几个人周旋,上蹿下跳。
除了Chris,她没见过谁来感谢自己。
截然相反,这两个人最先撒了手,让程梦真面对狼藉。
小号和萨克斯的音色交织,好像在半空蒸出咖啡香气。
鼓组采样让人联想到漫步时迈出的步伐,似乎可以用轻盈的旋转中和旅途的无聊。
如此成熟的jazz,旋律让程梦真不禁跟随节拍点起头。
“你原先是做摇滚的吗?”
音乐让她手痒无比,终于她忍耐不住起身,把点吉他拿来,“面试那天我就想说了,你改编的‘飞或死’有一股爵士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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