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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终究要分手,我们终究没有走到最后。
说什么深爱。
到头来不过是你走你路,我走我路。
这是一个多美丽又多遗憾的世界。
第三十一章曾经都是阿修罗
玫瑰到香港找
玫瑰忽然就原谅了思诺。
一杯热咖啡已经可以救命,这也是她的生活。
屠格涅夫说的:你是不好过,但谁也不容易。
离开片场,思诺载玫瑰去吃饭。
思诺立誓再捱几年,到四十岁就退休,以后每天逛街喝茶,再不用担心身材,“演员根本不是人”
。
玫瑰笑,大家二十多岁的时候以为三十岁是末日,及至三十多岁,以为四十岁是末日,其实就算到了末日,只要有一口气在还是要活下去的。
思诺仍然漂亮,骤眼看超不过三十岁。
但在娱乐圈这个地方,三十岁已经是阿姨,每年大批十七八岁的女孩子穿着泳装上封面。
作为专业人士,上了年纪可以说资深编辑资深律师,但没有资深模特资深演员这回事。
色衰爱弛,是非常残酷的事。
思诺曾经艳冠群芳。
参选华裔小姐入行,后来又拿了几项大奖,说一时风光无两毫不夸张。
但即使那时也不是她最美的时候。
玫瑰永远记得第一次看见思诺的惊艳,那还是刚到巴黎念书的时候。
她们合租一房,思诺开门时穿一件男人的T恤,几乎长及膝盖,尤其显得通体柔若无骨,一张脸只有巴掌一点大,似乎半张脸都是眼睛,显得整张脸是活的,身体每寸都是活的。
她的生活中有安排不完的派对和旅行,身边的男伴繁如天上星。
现在的思诺仍然是一个走在街上有极高回头率的女人,但是她身上有某种东西已经死掉了。
或许别人没觉得,但玫瑰看得清清楚楚。
某种光芒消失不见。
活力这个词不很确切,说生命力又太严重,那是一种锋芒,最年轻时才有的东西,如周身的一道光。
那光已消失。
玫瑰想到莎曼。
那个女孩子也曾站在这个世界最耀眼的地方。
只是太短暂了,如流星。
那么她呢?玫瑰深知,自己的锋芒早已不见,早在去法国之前。
早在莫斯科火车站那个寒夜,她对着电话哭完了,一段人生已经结束。
那个阿修罗的年代,已经结束。
是夜,玫瑰住在思诺的公寓。
凌晨三点多被惊醒,看见思诺爬上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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