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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后来的这些年,他也经常觉得他是讨厌玫瑰的,他甚至有些怕她。
不管是生活还是事业,他一直是一个最知道自己要什么的人。
然后他会权衡种种可能性和其中的利弊,找出一个最佳平衡点,创造双赢的局面。
这是作为一个政客最基本的素质。
玫瑰不同,她破坏了这一切。
在她的世界里非黑即白。
他真是很讨厌这种你死我活的幼稚态度。
但是在枪口下的那一刻,他抱住了玫瑰,没有丝毫犹豫。
就像十多年前那个夏天,在海里,他一直没有松开她的手。
他想他真是很讨厌她,她是一个麻烦,是他没有办法放下的麻烦。
哪怕她已经不再爱他。
眼前的这个男人,英利昂,是一个和玫瑰一样令人头痛的人。
他说“我英利昂也是会恨的”
。
他看人的时候,眼光锐利而直接,就像一个孩子,玫瑰也是。
亚历士记得玫瑰的眼神也是这样,灿灿烂烂带着天真直白的神气,无遮无拦一直看进人的心。
她的直白让他没有设防,所以她的锐利让他受了伤。
又来了,这眼神。
可是恨有什么用,爱和恨都是多余的感情。
不管工作还是婚姻,唯一的原则应该是合作愉快。
亚历士笑着喝完一杯酒,看着英利昂的眼睛问他,“你知道吗,中枪之前,玫瑰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利昂不知道。
“玫瑰说,她发现自己爱上了一个人。”
亚历士知道,这是唯一他能为她做的事了,也是他此行唯一目的,“我认为,那个人是你。”
第十八章曾是惊鸿照影来
利昂回到意大利,首先去了科莫湖畔的别墅。
莎曼在午睡,利昂看了看她最近的画。
三年前苏醒后,她一直在这里休养,意识已经恢复,后来逐渐可以看书和画画,现在油画是她最大的乐趣。
但是腿,再也不能走路了。
利昂看见莎曼,还是会觉得难过。
曾经开着鲜红色玛莎拉蒂到处跑的那个女孩子,曾经在伸展台上试穿新衣风华绝代的那个女孩子,曾经把舞跳得最棒的那个女孩子,余生将只能在轮椅上生活。
但是现在这样,已经好过预期。
莎曼醒了过来,并且能够积极地活下去。
她的油画很不错,她还注册了一个网站做慈善拍卖和捐款。
她再也没有提起过莱斯礼。
利昂把手放在莎曼的头发上。
到今年,她总有三十岁了,但睡熟的脸仍甜美如芭比。
近年利昂时常会想起莎曼自杀之前留下的字条:我一生遭遇两次巨大的不幸,一是失去双腿,一是失去莱斯礼,后者更痛。
这个,利昂从前不明白,是后来他才有了这样的切肤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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