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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对了,”
潘宁从兜里掏出小潮的信,“都忘了给你了,小潮的信。”
慕远没马上看,放到一边。
潘宁用脚尖轻微地蹭着地,说:“为什么不看?”
“等你走了再看。”
潘宁有点酸酸的,“有什么了不起嘛,鬼都知道她写什么。”
“写什么?”
“想做你女朋友吧。
她说你笑起来,很,销魂。
你会答应吗?”
“你说呢?”
“我才不管呢。”
潘宁的脸越来越红,头也越来越低,“我只是希望,下次还来你家看你种的菜,还有那些小鸡和猪仔。
她要成了你的女朋友,我就不方便来做灯泡了。”
慕远把粉色的信笺扔到井沿的水桶里。
信笺很快濡湿变软,成为一堆打捞不起的烂泥团。
3(上)
车子在公路颠簸了一天。
这一整天,潘宁视死如归地不喝水,不进食,到黄昏的时候,她感觉自己已经化身哪吒,似乎只要一张口就能喷出一团火来。
从路边标牌看,已经进入广西境内。
周边峰峦叠嶂,怪石嶙峋,田畴如割,水面如镜,极目千里,皆苍翠欲滴。
但大概谁也没心思欣赏这宜人景色。
慕远开了一天一夜的车,身心俱疲,他停下来休息,吃饱喝足后,照例问她:“要吗?”
潘宁倒不饿,就是渴。
矿泉水蓝盈盈的光泽在她面前晃荡着,像一只手勾得她五脏六腑越发得火烧火燎。
她本能地舔了舔嘴唇,唾沫很快在唇上干了,辣辣的疼。
她知道一个俘虏很快就要变节了。
谢天谢地,她庆幸没有生活在战争年代,不然铁定要给我党的光辉事业造成极大的损失。
在他拧紧瓶盖的时候,她吞吐地说,“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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