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一来,叶媚愈发频繁地来沈夙的书店里“做客”
了,点一杯红茶,叶媚能抱着笔记本在他的书店沙发椅坐上一下午。
();() “她就没注意到周围有些吵吗……”
“花花仔,不要玩芦荟……”
沈夙有些头疼,他长久以来悠闲的午后时光就这么没了。
事情开始变得糟糕是在大概一周前发生的。
“沈夙,沈夙,我跟你讲,我跟你讲……”
看着叶媚口若悬河,连珠炮似地不停的嘴,沈夙扶了扶眼镜,贴心地把面前的抹茶千层从开始的一小块一小块,到后来的一大块一大块塞进了她的嘴里。
这本来是他打算下午重温阿加莎的《斯泰尔斯庄园奇案》时和红茶一同享用的,现在为了堵上叶媚的嘴,全都便宜她了。
可即便是这样,也不耽误叶媚大呼小叫着和沈夙讲起近来有些变得古怪的大学闺蜜。
按照叶媚的说法,大概从一周前开始,她的大学闺蜜突然变得喜欢闻薄荷,喜欢吃生鱼片,到现在,她已经开始见面就忍不住舔起自己的手……
“沈夙,你不是说你能看见灵体吗?那你陪我去……”
沈夙是个极好讲话的人,别人一开口求他,他就会答应帮忙。
虽然沈夙听叶媚大学闺蜜的那些表现怎么看怎么都更像是精神压力大导致的,可他还是决定去看看。
“花花仔,我出门了,不要玩芦荟……”
打烊锁门,沈夙朝店内说了一声,可奇怪的是,今天他没听见那只狸花猫在那里“喵呜~喵呜~”
的狡辩。
看起来事情有点不妙。
从出租车上下来,沈夙和叶媚来到了叶媚的闺蜜所在的小区单元,他们不用爬七层的楼梯上去了,因为人就在楼下的小花园。
“老婆……你冷静点……就算催不出稿子也不用爬这么高啊!”
沈夙和叶媚来时,叶媚的那位大学闺蜜正抱着紫藤萝走廊的木头柱子不松手,而她的丈夫则苦口婆心地揪着她的衣服。
“嗯……”
这一看,沈夙才确信,是真的有猫灵附在了这个女人身上。
“老婆!
不要抓老鼠!”
“老婆,隔壁小白该回家了!”
“老婆!
老婆!”
……
等介绍过了名字,沈夙大吃一惊,他从未想到,亲眼见到他经常投稿的杂志社的编辑大人会是在这样一个情况下,很尴尬,更尴尬的是,他这位编辑身上附着的猫灵还是一只觉得自己很有魅力的母猫。
“咳咳嗯……这一切要从一周前说起……”
沈夙看着面前颇有块头的无奈男人,分毫不敢伤了自家老婆,把她紧紧抱在怀里,又腾出手掏出一个抹茶色的看起来像芦荟似的毛绒玩具递给了她。
“喵呜~”
莫名其妙消失的花花坐在了沈夙的膝盖上,一直对它的主人叫着,这让编辑瞪过来了几眼,沈夙眨了眨眼,心下一阵惶恐。
“虽然是猫灵,可是为什么摆出了一副催更的表情……”
沈夙腹诽着,这才开始认真听起面前男人说起大概一周前发生的故事。
“那天早上,她醒过来说自己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走在雪地里,听见有猫咪在对她叫,手里还多出了两块糍粑。
她刚想喂猫,却被楼下喊着做核酸的声音吵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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