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瞎说,初恋这么有意义,挑个会讨女孩子欢心的那才叫做享受,奈落那家伙还差得远呢!
!”
花晓葵抗议。
都说女孩子懵懂的时候容易喜欢上一些莫名其妙的人,所以初恋往往是苦涩的,花晓葵决定要挑个好恋人让自己的初恋有个完美的落幕,而不是留下伤疤一样的苦涩烙印。
“那为什么连人见城在什么地方都不肯告诉我们?”
戈薇不太相信。
“我自己都迷失到不晓得什么地方去了,哪里还清楚人见城在哪,这种地方又没有路牌标明!
!”
花晓葵气的大喊,喊完后才发觉自己说了什么,感觉万分丢人,抱着背包赶紧闪人。
“………………原来是迷路迷的昏头转向了!”
戈薇汗。
第四十五章
“敢问路在何方……”
花晓葵就只会只一句,自娱自乐的重复来重复去,提着黄色大背包站在草丛里苦恼的瞅着前面。
这片林子显然不常有人走,花晓葵转悠了半天都没有看见可供走的路,一眼看去杂草丛生无处落脚,树木郁郁葱葱,满眼的绿色,茂盛的树木枝叶舒展,落下大片大片的阴影,太阳当空照竟也只有几缕阳光穿过繁茂的树冠细碎的落到地上,渺无人烟,只有鸟叫虫鸣,阴气森森的。
花晓葵苦恼啊,枫之村到底在什么方向?飞的足够远,确认犬夜叉追不上后停下来,然后就在林子里转悠,结果发现自己从哪个方向飞过来都迷糊了,走了几天看见最多的就是树,这个时候就知道,指南针果然是一个伟大的发明。
不是她路痴,实在是周围没路走,走前人留下的路跟自己开辟一条路出来意义是完全不一样的,野外认路有技巧,分辨方向有技巧,随便一个人跑到不认识的深山老林,无论何时都能准确的分辨方向找出通往人类聚落的路,那野外探险的必要装备里干嘛还要指南针,那不纯粹是累赘吗!
低头,将脚下的野草踩实踏平,花晓葵一屁股坐下来,叹气,“唉……”
以前跟桔梗一起出门的时候不觉得,等到自己一个人出来才发现,在野外认路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戈薇的背包里除了泡面还有很多零食饮料,薯片可乐什么的,方便野外求生的工具有手电筒、打火机、一个医药箱、晚上睡觉用的折叠式床被,便携式雨伞勉强也算,原本应该有一个不锈钢质的饭盒,不过抢背包的时候没有顺便顺走。
加上几本课本,防晒霜什么,杂七杂八的,东西还算齐全,毕竟在古代呆过一阵子,缺什么应该发现了才对,但是为什么就是没有指南针?
想想戈薇那身校服,在野外走竟然穿短裙,就算喷上一斤的花露水也会很痒,没蚊子咬,但被杂草划过也会留下很痒的红痕,犬夜叉鼻子那么灵敏肯定受不了浓重的气味,戈薇一直穿成那样,是腿上露出来的部分皮太厚了才不会痒吗?
花晓葵无聊的坐在草丛里,一手支着下巴,另一只手探到背包里翻翻找找,抓出一包番茄味的薯片。
开封,捏住一片放入口中,很久没吃薯片了特别怀念,这都是生活在现代的记忆啊!
“没有指南针的话,就只有随便挑个方向慢慢走了,先到人类的村落再说,跟别人打听一下总会有线索,可惜这个时代消息塞闭的很,能准确找到的可能性不高啊!
桔梗五十年前很有名,但现在还有几个人知道她曾经生活的村子?”
自言自语,吃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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