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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乔震打出租出城,到郊区凌云寺。
他当然不是来烧香拜佛,只是听说邱氏集团的原股东郑盛权,十分相信这个凌云寺福泽无边,常常住在寺边的半山别墅,烧香吃素。
却说邱氏集团早年由邱姓和郑姓两家人共同创立,各执40%股份,后来邱家长辈去世,股份传给独生大小姐邱慕兰,郑家的则传给独子郑盛权。
邱慕兰和郑盛权本是恩爱夫妻,同气连枝,只是郑盛权未搞定情人,情人大张旗鼓,携私生子公告世人,邱慕兰颜面尽失,而且郑盛权并不止一位情人,轮番上场,不得安宁,邱慕兰终于无法扮演通情达理的正室,与郑盛权离婚。
婚是离了,公司却还是邱、郑两位做主,开股东大会仍然像夫妻吵架,剑拔弩张。
邱慕兰头疼不已,暗中策划一系列操作,驱逐郑盛权出邱氏集团。
没想到急过头,落入资金圈套,反被郑盛权的心腹蔡某人,以集团监事身份,将邱慕兰告上法庭,罪名是邱慕兰身为股东,利用职位之便,侵占公司财产。
邱慕兰有牢狱之灾,若齐为川出面,必然对郑盛权不利。
乔震想,敌人的敌人,即是朋友。
作者有话要说:百度百科:古人金圣叹身陷囹圄,将被斩首时叫来狱卒说“有要事相告”
。
狱卒以为大师会透露出传世宝物的秘密或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拿来笔墨伺候大师。
但没想到大师的“临终要事”
竟然还是幽默。
金圣叹指着狱卒给的饭菜说:“花生米与豆干同嚼,大有核桃之滋味。
得此一技传矣,死而无憾也!”
这也是大师最后一句被记录下来的话。
刀起头落,从金圣叹耳朵里滚出两个纸团,刽子手疑惑地打开一看:一个是“好”
字,另一个是“疼”
字。
作者想写这种反骨仔。
☆、11
凌云山的别墅小区。
乔震是闲人,免进,只好将一份准备好的牛皮纸袋留在传达室,和保安说:“这是邱氏集团郑总的文件,麻烦您转一下。”
求人办事之前,乔震还请保安抽了一包黄鹤楼,说:“如果郑总要见我,就说我一整天都在凌云寺瞎逛。”
保安有好烟抽,也不过是传个文件带句话,又不是送炸弹,没有不答应的道理。
乔震上山,抄近路,走的是小道,因为不是车道所以一路挺安静的。
老石阶边上种了大片毛竹,青翠笔直,到了半路还瞧见山坳里修了一个大坝,落差不算高,但也挺唬人,蓄的水挺深,碧绿不见底。
乔震看了半会,山水之间,总会有点寂寞,但寂寞也就是一会儿的事,又不是少年时候,哪还会事事追求完美?
乔震想通了,这才又往上走,上了山,从后门进的凌云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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