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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第2页)

叶蓁蓁没用过下人,也不乱发表意见,直接交给桢哥儿挑选了。

只见他在牙市转了一圈,然后在一个十岁左右的男童跟前站定,声音肯定,“你识字”

男童看到崔维桢,眼中迅速迸发出希望的光芒,“回郎君的话,小人曾读过几年的私塾,《千字文》、《百家姓》和《诗经》都识得了。”

不错,比某人有文化多了。

不知被暗中吐槽的叶蓁蓁,继续默默围观。

崔维桢又问,“缘何卖身”

男童还未说话,一直跟着他们的中人就说了,“这位郎君,他名叫洪知远,读过几年书,因为家里老子娘病了,才想着卖身给老子娘看病的。

他还有个姐姐,要求主家必须买了他们一家三口,所以现在还没卖出去呢。”

“郎君,求你买了我们吧,只要能治好我娘的病,小人愿意做牛做马报答您。”

洪知远噗通地跪下了下来,实实在在地磕了好几下脑袋,叶蓁蓁看得不忍,连忙把人搀扶起来,“你这孩子,快别磕了,把脑袋磕坏了就得不偿失了。

你放心,你们一家三口我们都买了。”

一起生活了这么久,叶蓁蓁不说对桢哥儿有十分的了解,但五六分也是有的了。

洪远这孩子清秀白净,神色不卑不亢,仪态大方,与其他卖身为奴的愁苦大众形成鲜明对比,一看就知道是识礼的,这样的书童,带出去一点也不丢分。

这些暂且不谈,就凭他的孝心,崔维桢也不会舍弃了他。

洪知远看了崔维桢一眼,见他没有反驳,顿时欣喜若狂,“多谢郎君,多谢夫人,我娘和姐姐都能干活,一定不会让您白花银子的。”

崔维桢花了十五两银子与中人交易,拿到洪家三人的卖身契后,又掏出十两银子递给洪知远,“这银子你拿着,先带你娘去抓药看病,看完病就回来吧。”

说了一遍地址。

洪知远拿着沉甸甸的银子,眼中已经蓄满了泪花,虽然遭遇了苦难和磋磨,但是世上的好人还是很多的,就例如如郎君和夫人,就是他遇到最好的人了。

他又是跪下磕头,交代了一声,就揣着银子回去客栈——她娘病了不能出来,姐姐在客栈里随身照顾。

因为攥着他们的卖身契,崔维桢和叶蓁蓁也不怕他们跑掉,一次性解决完下人问题后,他们又去买了些笔墨纸砚。

——没办法,叶蓁蓁要练字,纸墨花销实在太大了。

等他们逛了一圈回来,刚好碰上找上门的洪知远母子三人。

洪知远的娘姓宋,名桂兰,人称桂兰婶,约莫三十岁上下,年轻比崔大娘小,但面相更显老,病重蜡黄苍白的脸色更显得她憔悴虚弱了。

她一看就是个老实人,见到崔维桢和叶蓁蓁,就要拉着一双儿女下跪,叶蓁蓁哪忍心让病人这么折腾,连忙把人拉起来,把他们一家三口都安排在前院的倒座房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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