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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生,和心爱的人一起走遍天涯海角。
唐娆想到这个愿望时脑海中出现了江映月俊雅的脸,微微一笑。
深圳发展的很好,比林海市繁华多了,无数的高楼大厦冲天而起,让人越发显得渺小。
但是唐娆和沈小夕还是都表示更喜欢林海市,这里没有林海市的古朴的铺着青石板的街道,没有林海市的标志性的蝴蝶路灯,没有那无处不在的香樟树飘出老远的香气。
天空有些阴沉,并不是太热,两人走到了一条热闹的街道。
“哎,鱼头,快看!
好靓的小妞儿!”
一个站在台球桌旁的黄发男子捅了捅他身边的男人叫道,一双眼珠子转都不转地盯着一个方向。
“哎呀!
歪了!
黄仔你找打啦!
这一局算你……”
那个叫鱼头的被黄仔一碰那个小球没有进袋,气的哇啦哇啦叫着,然后他也看见了那个漂亮的女孩子,同样的目瞪口呆,嘴有些像鱼嘴,这时张着,就像是一条上了岸的鱼一样。
沈小夕见这两个混混状的小子色迷迷地盯着唐娆,皱起眉,恶狠狠地叫道:“看什么看?!
没见过美女回家看你妈去!”
唐娆莞尔,想沈小夕的脾气总是这么火爆。
鱼头和黄仔被沈小夕骂的有些火,但是看到唐娆的笑容就觉得一腔怒气全卡在了喉头,这女孩子真是挺漂亮的,而且气质高雅,当着她的面骂人都会觉得不好意思。
沈小夕见两人没回骂也没动手,哼了一声,拉着唐娆向前走,进了一家路边的店吃东西。
鱼头看见两人进的店,看了一眼黄仔,有些担心,说:“她们去的好像是郑记,郑少爷可是出了名的色佬,那小美女不会被调戏吧?”
黄仔摇摇头:“不会吧?听那个女爆龙的口音不像是这里的,又穿的挺光鲜,郑少爷还是知道轻重的。”
他虽然这么说,但是还是有些担心的。
他们虽然也是小混混,但是却并直伯太坏,只是不爱上学,爱玩,爱骂人,看到漂亮的女孩子会流口水吹口哨。
唐娆和沈小夕进了店里找了个干净的角落坐下来,叫了这家店里最出名的海鲜和米线,沈小夕埋头苦吃,唐娆慢条斯理地吃着,帮沈小夕剥虾壳,看的旁边桌上的一个小伙子眼睛发直,再看自已对面的女友只顾着自已吃,觉得往日里还算可爱的人真是看不下去了,瞅瞅人家那女孩,不仅漂亮还体贴,而且吃的这么优雅,好像是在法国餐厅里吃大餐一样。
“看什么呢?!”
那女孩子见男友的眼珠子一直看着唐娆,火了,拍桌子的声音招来全店食客的注目,小伙子见唐娆也看过来,脸红了,急了。
“你凶什么?!
什么素质,老说在这种小店里吃不浪漫,就你这样,如果让你去西餐厅里也吃的像在小店里,只会丢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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