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殿中央架起两张桌案,李瑞恩和裴明榛分别在前站好。
一白衣一青衫,俱是年轻公子,丰神俊朗。
白衣类君子,很容易衬得人出挑,洁净白色配上微笑随和,立刻就有了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气质李瑞恩很知道怎么打扮自己。
可阮苓苓到过别人穿白衫的样子。
世人一提到君子二字,立刻会想起谦逊,温润,优雅,风骨,诸如此类的形容词,好像形象符合了,你就是个君子,实则不然。
所有形容词中,最后一个风骨才是关键,没有风骨,你再怎么谦逊温润优雅都没有用,有了风骨,哪怕你布衣草鞋,不谦逊不优雅都没关系,李瑞恩只做到了形,他大概非常需要别人的肯定。
反观裴明榛,拓拓青衫,如苍柏翠,似绿竹直,挺拔昂藏,眉眼里自有天地,那是一种不需要别人肯定的气势。
我自卓绝,到我肯定我效仿我是你应该,不懂,是你眼瞎。
大佬还是一如既往,王霸之气滔滔
阮苓苓捂住嘴,担心自己笑出声,这局必须稳了啊
李瑞恩动了。
他左手牵起右手袖角,目光突然锐利,神色一改之前温润,动作大开大合,手里毛笔随之舞动,十分帅气
一这熟练姿势,就知他必定练了很久,男人动作力与美的结合,也的确足够吸睛。
丹璇公主立刻自信回来,唇角扬的大大,目光滑过裴明榛后,立刻投向阮苓苓,各种挑衅得意,就好像在说着吧,你必输无疑你表哥还不知道写什么呢
阮苓苓嗤之以鼻。
天真的小炮灰啊,你怕是还不知道谁是本文的天命之子。
大佬光环也是你同是炮灰的未婚夫能压得住的想的美
裴明榛并没有让人们等很久,短暂思考后,也开始落笔。
他的动作不像李瑞恩那么大开大合,没明显的起范动作,只是悬腕提笔,蘸饱了墨,目光专注的开始。
也没有李瑞恩那种发狠,想要想要吃了谁似的劲头,就像平常写字一样,神态相当平和。
随着他的动作,青色衣袖微摆,慢慢的,形成一种特殊韵律,让人很舒服的韵律。
正好外面一阵风起,屋角挂的铜铃清脆有声,风随门窗进殿卸了劲,到了裴明榛旁边已经非常舒缓,轻轻拂起他的衣袂发梢,温柔又安静
再加上那张脸的杀伤力,翰林老学士们说的不错,他写字,的确是一种享受
阮苓苓是个手残,对鉴赏字画各种境界没研究,以她浅薄的法,写字认真用力是没错,但到了一定境界,就该站得更高,得更远,随性而发,意境千里,不然为什么都说写字是静心的习惯因为写到最后,必然是静么。
这些个杀气浓厚的,一就修炼不到位。
不是她无脑舔大佬,任谁来都应该这么分析么,就这对比,大佬也是十足十的碾压
二人很快收了笔。
裴明榛并未关注李瑞恩写了什么,李瑞恩眼角瞥到裴明榛的字,瞳孔就是一缩。
殿上众位官员已经上前,包括大景和喻国使团。
李瑞恩写的是颜体,裴明榛写的是柳体。
法上有个说法叫颜筋柳骨,这两种字体备受人们推崇,也很难练出味道。
颜体讲究方正方正,横轻竖重,写出来感觉应该穷雄强圆厚,气势庄严,李瑞恩的字写得是不错的,腕力用的好,效果很是悦目耐
不跟裴明榛比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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