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
“我要是早与你相熟,就拎着酒瓶找你去吃铜锅涮肉,哭什么呢,大好人生的。
这会儿北京已经开始变天冷了吧,再过些日子就该就着暖气喝黄酒了。”
“吃涮肉当时是在家围炉最好,再做两个凉菜。
喝多了也不用担心,直接在暖气里睡过去。
不管怎么说,我总是在想念北京。”
“你自己常做菜?”
他问。
“刚到北京时,常有朋友来给我做饭吃。
因为朋友是北方人,所以我最初学会的是打卤面,切黄瓜丝竟然也很在行。”
我说。
“朋友是男的吧,做完饭也免不了要做爱吧。
你再往下我简直要吃起醋来。”
他插科打诨的,“其实我这辈子都没有吃过哪个女朋友主动做过的饭。
前女友倒是做过一次,土豆炖牛肉,她的妈妈事先演习教授了做法,几乎做成半成品,连锅一起颤巍巍地端来的。”
他说着,趁酒兴从角落里拿出小半瓶杨梅烧酒,里面的杨梅早就泡得没有了颜色,他手舞足蹈地说,“牛逼,这还是公司刚成立那会儿存下的呢。”
然后找来两个刚刚洗过的杯子,摆在我面前,顺势与我接了个吻。
“我告诉你一件保罗先生的牛逼事吧,我从来都没有跟其他人说起过。
我想他活着的时候大概不太想让其他人知道。”
他说,“那年咖啡馆隔壁有间小画廊开张,我想不起来是几几年了。
我在那个派对上第一次遇见保罗,他穿着件夹克,趴在张方形的桌子上喝啤酒。
有人把他介绍给我,说他刚从印度旅行过来。
他有些艰难地转过头来,喝得已经有些多了。
那时候他的长相跟现在还不太一样,胡子刮得很干净,没有那么多的白发,虽然有些年纪,但看起来很健硕。”
他顿了顿说,“他与我聊了会儿天,喝得有些多了,或者是嗑了药。
他反复与我说起镇子边缘一条干涸的河,心不在焉的。”
“嗯。”
我看着他,他讲起这些来竟然非常动情。
“那天我喝得可比现在多多了,我们俩等大家都散了,就坐在门口的台阶上喝啤酒。
我才知道他上过战场。
他的肩膀因此被弹片划伤,战地医生直接在锁骨上给他钉了几根钉子。
之后他的右手手臂都只能小幅摆动。”
“那应该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但他说他就此从未摆脱过噩梦,一做梦就不得不喝酒。
喝酒能够消灭梦境。
他的梦里都是血光冲天。
据他家里人说,每次喝多了他就大喊,把枪放下。
完全没法再在家乡那个小镇待下去。
之后在朋友的介绍下去了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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