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多了一把匕首,我看着匕首的主人,“干嘛?”
金银拿过我的手,将匕首塞给我,“带着防身!”
我看着匕首仔细端详了一下,还是一把不错的匕首,□之后雪亮雪亮的,想必人一碰到就能见血。
我将匕首收了起来,看着金银说:“你给我把匕首不如给我点银子来得有用,反正我长得这么安全也不怕什么了。”
金银在怀里掏了掏,还真的掏出了几锭碎银子,“这是上次出府的时候偷偷搀下来的,不怎么多,你自己省着点。”
我放在手心掂量了一下,这么些银子若是在我那个世界说不定能换个几千块,但是在这个世界能买些什么我就不晓得了。
于是,为了搞清楚,我问:“金银,这些银子要是全部拿来买馒头,能买多少个?”
金银摇头,“我也不晓得。”
我讶异,“不是吧!
你没用过银子?”
金银解释道:“是我没买过馒头。”
原来如此,以金银的家世恐怕也没怎么吃过馒头,所以,我便换了一种方式,“这些银子要是去上好的酒楼叫一桌子菜够不够付账?”
金银再扫了一眼我手心的碎银子,肯定道:“不够!”
我问:“如果两倍呢?”
金银终于点头,“够了。”
于是,我放心了。
因着明天一早就要出城,恐怕十天半个月都回不来。
楚煜又与我说过要时常去他那里坐坐,看看牛奶糖。
于是,趁着今天还有些时间,我便一溜烟跑去了澜园。
虽说我上次拒绝了楚煜,但是他还是一惯地和善,待我也十分好。
他说让我常去坐坐,或许真的是因为我长得像他那位已故的旧人罢,既然他觉着见到我有亲切感,那我便隔三差五去坐坐。
澜园的丫鬟个个都是和他们的主子一样温柔,因着我与楚煜相处十分好,他们见了我都要唤一声风月姐,让我一个恍惚就觉着自己变成了风尘女子。
楚煜将怀里的牛奶糖放到了我手上,让我抱着,牛奶糖就用头蹭着我的手,我便轻轻抚着它的毛发。
与楚煜说了我要出城一趟,可能好些日子都不在城主府。
他便说:“那如此可不是好些时间都见不着风月了。”
我抚着牛奶糖的头,看着楚煜那张比鸡蛋还要嫩白的脸,“要是事情办好了就会很快回来。”
不过,这要看祈轩的意思。
楚煜面带忧色,别有一番韵味,“近些日见风月都见习惯了,若是突然好些日子不见,还真有些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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