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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晔是刚下班的时候接到沈余舟的电话的,沈余舟说他已经在楼上等着了。
如今的都市职场人大都不喜欢太早吃完饭,晨晔看一眼手机,六点还没到,心里琢磨着今天沈余舟带他吃饭的去处可能有些远?
收拾好,下楼,上车,他系好安全带,顺口问:“这是要去哪?”
沈余舟唇角带笑地说:“你陆阿姨煲了汤叫你过去喝。”
晨晔登时就笑不出来了。
沈余舟在一边开车,他愣愣从倒后镜里看了自己几秒。
几秒过后,他对沈余舟说:“师兄,先送我回家一趟。”
重逢后,晨晔在沈余舟面前一直是淡定的,从容的。
但他这句话终于不那么淡定了,就像一层皮被撕开一道裂隙,还有那么点撒娇哀求的意思。
沈余舟暗叹今天的决定虽然仓促,但看起来似乎没错,还是那句话,晨晔和陆女士凑在一处更像亲母子,且不说当年知道他们分手,沈余舟吃了亲妈多少排头,陆女士惦记着晨晔一惦记就是六七年,每次数落他大龄单身,必然拿出来念一念。
他还记得以前知道晨晔手脚凉,陆女士一句手冷没人疼,不知从哪里翻出沉年钩针自己给晨晔织了手套和几双线袜子。
那袜子颜色惨绿,织工惊悚,他好笑地说:“他哪里会穿。”
那年头已经没人穿自己织的毛衣了,况且,晨晔多爱漂亮。
谁知晨晔一把把东西抢过去:“谁说的,我挺喜欢,家里织的,暖和,结实。”
后来晨晔还真穿了,晚上画图穿毛线袜子保暖,白天出去用陆女士织的手套换下他的BV小羊皮。
沈余舟其实觉得晨晔今天人到了,陆女士就会高兴,但晨晔看起来挺坚持,他估计不让人回去准备这一趟,晨晔得一晚上不安,找了个合适的地方打轮转向,“行。”
把人送到楼下,晨晔上楼,没一会就下来了,换了身大衣,人比刚才更精神。
等他上车,沈余舟见他手上好几个大牌的纸袋,其中一个爱马仕的,个头还不小,应该是包。
沈余舟说:“太破费了,她也不讲究这个。”
晨晔说:“主要我也不知道她喜欢什么。”
可能是拜样貌所赐,沈余舟活到现在都没追过人,如今人是旧人,他却是新手上路,万万没想过最有效手段居然是拼妈,他心情有些复杂,不过想想,晨晔肯跟他回去总是好的。
而晨晔肯赴约还真不关沈余舟什么事,车开在路上,晨晔扒开袋子看了眼里面的东西,确认不失礼才放心。
他来C城三年,其实早该去见见陆女士的,不涉及其他,纯粹当作晚辈,上门看望长辈也是应该。
晨晔记得他第一次到沈余舟家的那个暑假,沈余舟已经工作,成天不见人。
为了避开沈余舟的舅舅,陆女士彻底放开公司的事务退下来了,跟着几个同样赋闲在家的旧友每天投身文娱活动。
可就因为他在家,大热天的,陆女士中午还回来给他做顿饭,他一个大闲人,其实完全可以自己学着做,学不会在外边吃也行,再则热热剩菜也很方便。
可怎么劝都不行,陆女士就是坚持每天冒着大毒日头跑那么一趟,变着花样给他弄好吃的。
还有种种的好,不可尽数,晨晔他亲妈对他都没这样。
当然,他亲妈心思从来就不在他身上,他算是个母子关系不协调的典型个例,可能也正因为如此,才一直对陆女士心怀感激。
简而言之,眼下对他来说,沈余舟是沈余舟,陆女士是陆女士。
因此,高峰期开车一个半小时,他们到陆女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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