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菲站起来,跳着草裙舞给两人打气。
“我说……你们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布莱克被几人吓到了,“我们关系是不差……一直是同学……不过……”
“喵,还是青梅竹马啊喵。”
加菲继续跳舞。
“青梅竹马……”
麒儿的眼睛更加水汪汪了。
瑞德拉了拉布莱克的袖子:“我想我们还是什么都别说了,多说多错。”
等尹越和易晖端着菜出来的时候,发现几人安静的诡异,瑞德和布莱克缩在一起,似乎想尽力把自己缩到最小,没有任何存在感。
“你们欺负人了?”
尹越端着托盘把菜一盘一盘的放在桌子上,“洛奇,好歹是你学生。”
洛奇茫然的抬起头:“我也没听懂。”
“嘿嘿,说什么了,说出来给我乐乐。”
易晖把浆果蛋糕、蒸烤布丁、培根包香肠放在桌子上,“今天做的种类很多,我就负责做这些小东西,主厨是尹越。”
“好香……”
布莱克是个吃货,但是他混迹悦来客栈这么久,也没见过这些食物。
悦来客栈是照顾当地人的口味,尽量和当地人的食谱契合,只有一些“标新立异”
的菜作为招牌,自然不比家里吃的。
第63章晚做客
尹越家饭桌上没那么多礼仪,也没必须谁先动筷子的规矩,更没有让着客人的想法,一上桌子,为了不让爪子沾上油,而戴上塑胶薄膜手套的加菲就抢过一只红烧猪蹄,烧的酥烂的猪蹄冒着腾腾的热气,咬一口,酱料的香味充盈着每个味蕾,口水和余下的油脂滴答滴答往下掉。
尹越专门给加菲缝了一个围裙,从脖子上挂着,然后系在背上,就像是电视里太太乐鸡精广告中那种样式,不过是黑色的,上面绣了一只傻傻的猫脸。
加菲吃饭的时候,口水和油污什么的就粘在上面,每次吃晚饭,尹越就会把围裙洗一次,然后让加菲用魔法烘干,下次接着用。
“很好吃吗?”
布莱克见没人给他们客气,全都动了筷子,自己也挑了一个红烧猪蹄放进碗里,看加菲吃的这么开心,应该很好吃吧?
由于悦来客栈中一些菜肴推荐筷子,贵族把这个作为时尚,以学会用筷子为流行的新风尚,甚至有用筷子夹豆子的比赛作为新娱乐,所以布莱克和瑞德用筷子都挺熟练,和这一家经常用筷子的人相比,并不逊色。
“真的好香……”
布莱克咬了一口肉皮,厚厚的肉皮炖的快要化掉一般,却没有油腻的不适,“我还以为易晖的手艺是最好的。”
“这种家常菜还是要尹越来做,”
易晖咬着筷子,“感觉不同。”
易晖的东西虽然美味,但是都是用技能制作,只要发一个指令,美味佳肴就飞了出来,就像是工厂机器制作一样,调料都是默认的最佳比例,吃在嘴里当然是美味,当时总是缺少那么一些东西。
就像是同样的白米饭,和外面吃的,以及家里吃的,感觉都不同,总觉得家里的米香一些。
有人说过,每个家庭都有一本不怎么改变的食谱,或许是回锅肉,或许是盐煎肉,或许是小煎鸡,或许是开水白菜,或许是青菜豆腐,或许是红烧土豆,吃来吃去就那么些花样,要是在学校或者餐厅,那简直是酷刑,但是回到家,几十年如一日的吃着那些菜,怎么都不会腻。
所以烹饪中不光是原料和调料,更有一种“爱”
,那种想让吃这道菜的人幸福的心意,是真的会体现在味道上的,只是那味道用舌头品味不出来,只能用心提品尝。
因此在家里掌厨的是尹越,打下手的是易晖,而易晖除了处理原料之外,那些小点心什么的,也是亲手慢慢摸索出来的,而不是用技能制作,这算是一种执拗吧,一种温馨的执拗。
“感觉这烤布丁味道和悦来客栈的不太一样。”
瑞德也经常去那家酒楼,这道甜品是他最爱点的之一,“好像……口味淡一些?”
“吃太甜对身体不好。”
易晖舀了一勺子烂肉豌豆,金黄的肉粒装点在或碧绿,或嫩黄的豌豆中,色彩斑斓,这道菜在易晖酒楼里,叫做“金玉满楼”
,其实不过是烂肉豌豆放在竹篮子里罢了,“我多加了蛋清和牛奶,自家吃的和卖的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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