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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第2页)

而将尸体发火杀死的人,竟然能呆在附近,瞒过我们的耳目,说明他们的人数绝对不多,不,应该可以肯定的说,只有一个人。”

“我们不能,而他却做到了,这就是事实,这个世界,强者为尊。”

德鲁夫用沉稳的语气说道,他何尝甘心,他比另外两个人还要痛苦,但是没办法,一点办法都没有,因为杀死尸体发火的转职者,明显要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要强。

虽然,如果他们三个人在一起,未必怕了他,但是那又怎么样呢,找到他,然后和他结仇?跟一个强者结仇??除非能杀掉他,否则这绝对是最不明智的行为,而杀掉他,也是最不明智的行为,转职者之间最畏忌的就是互相搏杀,即使真的能成功的杀掉他,万一要是被人发现了怎么办?为了一个尸体发火而将一名转职者杀死,恐怕整个暗黑大陆都不会放过他们三个人。

将这件事公诸于世,让所有的转职者都bs他的为人?不,这样做只会让其他人嘲笑自己而已,他们只会记住一个事实,以三人的实力,竟然连尸体发火都搞不定,反而被另外一个人击杀成功,三个人,还不如一个人,从此,他们的小队将名声扫地。

这个大陆就是这样,公理之外,强者为尊。

只要你不违背公理,那么,拳头硬的,就是老大。

“尸体发火又不是我们养的,凭什么我们杀得,别人就杀不得?”

“难道就因为我们前面跟它战斗过一次,不错,或许是那样,但是别忘记了,我们已经败退了,所以无论是谁,都有资格继续挑战,怪,只能怪我们的运气差了点。”

德鲁夫用沉稳的声音说到,一半是在平息着另外两个人的不甘,另一半则是在劝慰着自己。

是的,虽然这种做法无赖了一点,但是竟然我方已经选择了撤退,那么别人就有充分的理由插手进来它杀死,尸体发火又不是自己预定的,哪有说想打就打,累了来个中场休息,到回来以后继续,休息时间里不许其他人插手这样的道理,或许,如果自己的实力够强,拳头够硬的话,的确可以这么做,但是事实摆在面前,对方的实力明显比自己这边任何一个人都要强。

“我们回去吧!”

德鲁夫的声音里,洪亮里隐隐带着一丝疲惫,为了杀这个尸体发火,身为队长的他下了最多的功夫,没想到却事与愿违,天意啊。

说完,德鲁夫已经启动了传送门卷轴,其他二人相视一眼,都重重的叹了一口气,也跟着从物品栏空间里拿出卷轴,三十多秒后,伴随着三道光柱,三人的身影从洞穴消失。

……

……

我曾经想像,像时空之门这类东西,一般便如某些穿越者要经历时空隧道那样,会有失重,恶心呕吐等等不良状况,而且,对于我这个穿越者来说,说不定每次经过,都还能被神秘的时空力量改造强化一下身体呢。

可惜这个美好的愿望注定是要落空的,当我刚刚碰触到传送卷轴所形成的能量柱的时候,身体就不由自主的被吸过去,我愣是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下一刻,已经出现在了一个大露台。

走出的瞬间,黄昏的太阳,便如同辛辣的辣水一般泼向我的眼睛,长期呆在阴暗的邪恶洞穴里,我已经整整差不多半个月没看过一丝阳光了,即使是那温和的夕阳,也让我的眼睛几乎都被刺瞎,泪水哗啦啦的往外流着,好一会儿,才逐渐适应光线,不过仍然觉得有的眩晕。

“尊敬的大人,您一定是新晋的德鲁依吴凡大人吧,欢迎您回来。”

就在我慢慢的睁开眼睛的时候,一个手拿弓箭的罗格迎上前来,朝我鞠了一个躬,恭敬的说道。

“恩……恩,你好……。”

从出来到现在为止,差不多一个月了,一个月的孤独生活,让我现在咋一见到大活人,连话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眼前的罗格看我的样子,似乎很了解我现在的尴尬,微微一笑:“吴凡大人,想必您一定经过了很激烈的战斗,现在想要好好放松一下吧,需要我带你去最好的旅馆休息一下吗?”

“恩,不用了,谢谢。”

我招了招手,这个罗格识趣的退了下去。

“大人,请您慢走。”

当我迈开沉重的步伐时,被阳光照的晕呼呼的大脑才逐渐清醒过来――这里是哪啊??

我打量了一下周围,自己站着的地方,是类似一个天坛之类的东东,高起码有几十米,整个天坛呈洁白色,而天坛上面,也就是自己的脚下,刻着无数深奥繁杂的线条符文,这些线条符文上面镶嵌了一层美丽的颜色,似金非金,发出夺目的色彩,给整个天坛增添一份华丽的神秘。

这大概就是阿卡拉说的传送门了,我靠,这也太华丽太震撼了吧,游戏里面那打个叉叉画个圈,两边点上一盏灯的传送门相比起来,简直就像小孩子堆的泥沙一般简陋。

我缓缓的顺着阶梯从天坛上下来,传送门是在中央地区的,也就是说现在自己已经在中央地区了,真是太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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