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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自一人坐在陌生的亭子间里,跟原本生活的年代隔着近百年之遥,陆秀从来没有如此深刻地理解过这篇小说的真正涵义。
孤独,那是一种从骨子里渗出来的孤独。
她知道这个时代的中国人未必能够理解这篇小说的意义,纠结了片刻后,终于还是寄了出去。
要是这个时代恰巧有人能够读懂,她觉得他们一定能够成为朋友。
用后世的话来说,她寄的不是稿子,是寂寞。
为了配合这篇怪力乱神的小说,她甚至还给自己起了一个笔名,子不语。
此时,怀抱着寻找知音念头投出稿件的她并没有想到,子不语这个名字有一天竟会成为一个传奇,神秘程度不亚于尼古拉·特斯拉。
第10章
陆秀投的报纸就在上海,隔天,她就收到了报社来的退稿信。
海因莱恩大神的代表作竟然被退稿了!
虽然早料到了这个结局,陆秀还是有些哭笑不得。
果然,领先半步是天才,领先一步是疯子。
自己毫无疑问被当成了疯子。
退稿信还忒高端洋气上档次,只有四个字,不知所云。
看到纸上那杀气腾腾的四个大字,陆秀当场给跪了。
这肯定不是海因莱恩大神的错,错的自己!
自己果然文不成武不就,就连穿越前辈屡试不爽的抄袭都能遭遇滑铁卢。
脑海中浮现出留着山羊胡子,一身长袍的老学究看到这篇文章后的反应,陆秀忽然笑了,对方只给她不知所云四个大字其实已经够给面子了。
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科幻终究太高端了一些,恐怕只有经历过西方文化熏陶的人才能够理解。
科幻不行的话,那她真的没辙了。
她天生不爱看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更写不来才子佳人的动人传奇。
爱情这种东西,当年她的父亲跟着富婆丢下他们孤儿寡母的时候她就已经看透了。
男人只让她觉得恶心。
她也不过是没谈过恋爱,当初她最如日中天的时候。
某台的某著名主持人曾跟见了骨头的狗狗一样眼巴巴地追过她。
她看他那么真诚,又那么可怜,这才勉为其难地跟他开始了交往。
可惜,后来她的黑历史曝光,被一帮人往死里踩。
那个家伙为了前途,迅速跟她划清了界限,甚至带头在节目上奚落她。
她当时都不敢相信他跟那个曾经发誓会永远保护她,不让她受一丁点委屈的家伙是同一人。
她真庆幸自己从来没有对他动过真情。
好不容易穿越一次,摊上的又是林凤麟那样的绝世渣男,她已经彻底对男人死心了。
她倒是试着回忆了一下后世那些著名爱情小说的情节,硬逼着自己写了一个短篇出来,可惜,跟倾注了她真情实感的科幻小说不同,糟糕到连她自己都无法直视。
那个短篇最后的结局是被她撕成碎片扔进了垃圾桶。
她无奈之下只能又换了一家把回魂尸寄了出去,期待能够好运遇到知音。
又连续遭遇了几次退稿之后,她只能把视线投向了自己。
比起科幻这样曲高和寡的空中楼阁,当然是发生在身边的事情更能引起人的共鸣。
可是,她真的不想写自己的故事,因为写起来很疼,这个时空的一切每每回忆起来都让她难受得不能自已,无法思考,无法呼吸,心脏仿佛撕裂般的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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