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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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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性格鲜明又没有什么共同喜好的男人,在同一张床上和谐共处那是很容易的,但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那基本上是很困难的。

尤其对边以秋而言。

他这人一向过得比较随心所欲,脑子里没有什么“家”

的概念。

五岁以前大杂院最靠里的那间破屋子他已经没有什么印象,在孤儿院待的那两年对他来说也没有任何值得留恋的地方。

后来流落街头,有个遮风挡雨的窝棚可以睡一晚上就已经很不错了,“家”

这种东西在他眼里根本就可望不可即,以至于被九爷带回煦园,也没有想过那个地方会是他的家。

那房子太大,大得当年的自己站在繁花锦簇的庭院里,看着来来往往的佣人投注在自己身上的目光,总觉得格格不入。

就算几年后自己的身份从打手变成“秋少爷”

,那种感觉依然存在。

所以九爷去世后不久,他就搬了出来。

月麓山庄的房子不管从哪方面看,都算得上数一数二的豪宅,而且还有疼他的时叔,和蔼的厨娘,按理说普通人家的标准配置这里也有了,但他依然觉得不像家。

宁愿在俱乐部每天晚上睡酒店,也不愿意回去。

冠冕堂皇的理由是名人离玖安近,去公司方便。

事实上他一个月踏进办公室的次数一只手都能数得过来。

归其根本,边以秋觉得自己大概是喜欢热闹点的地方。

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生活才适合他。

所以柯明轩说他们是只能和对方上床打炮的那种关系,他那句“可能会不大习惯”

,真的不是说着玩的。

两个人不住在一块儿,还可以慢慢适应,要真住一起了,他还能三天两头泡在俱乐部吗?柯明轩会不会真的打断他的腿?——天天被威胁,都已经有心里阴影了。

当然,这点阴影最终没能抵挡住来自柯大少爷的诱惑。

因为二十分钟后,边以秋已经把车停在了君临天下的停车场。

而打败他内心所有防线的,不过是一句话。

柯明轩说:“如果边老大赏脸,那也可以是我们两个人的家。”

边以秋心想,人生苦短,及时行乐,去他妈的喜欢热闹!

不就是同居吗?边大爷怵过谁。

作者有话要说:

边总从小到大已经习惯了无所畏惧的面对操蛋的人生,并能够在这样的人生里活得有滋有味风生水起。

从某方面来讲,他才是真正强大的人。

第44章

一切的恐惧都源于自己的幻想,尤其当你觉得某种威胁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环伺你的左右悬于你的头顶时,这种恐惧就会无限放大。

轻一点的大概会患个被害妄想症什么的,严重点的可能就要患上精神分裂做出点什么过激行为。

当然,存在于幻想当中的恐惧还不是最可怕的。

嗯?最可怕的是什么?那当然是这个幻想变成了现实。

比如我们的阮总。

原本阮成杰并不确定边以秋是否真的拍了他的裸照,毕竟那个时候他被砸晕了,醒来后根据自己的状况推测昏迷期间边以秋一定对他做了什么。

而边以秋在中了迷药体力受限的情况下还强撑着扒他的衣服,除了拍他裸照他想不出还能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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