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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第3页)

“可汉人顽固若此,除却官员家中的女儿,有几个汉族女子是不缠足的?似此番陋习,朕亦只能尊重。”

雍正伸出手,温柔地抚摸着她额前的碎发。

在咸福宫台阶上留下的痕迹已经几乎看不见了,察觉到这一点,他微笑了一下。

“六年三月时,福建巡抚常赉上奏,罗源县有孝子李盛山,割其肝救母病,以至于伤重身故。

要求朕下旨旌表。”

婉襄不知道他为什么忽而说起这样血腥的事,忍不住睁开眼睛,微微皱着眉望向他。

他的手指落在她细腻的耳垂上,安抚了她片刻。

“孝敬为人生孺慕之诚,然割肝救母没有任何医理支撑,并非回生良剂,不过小民听信妄言,以至于有此愚孝轻生之举。”

“似此番行止,向无旌表之例,自不当准行。”

这是这件事的结果,却也不过是另一些事的起因。

“朕即位以来,尊奉先师孔子,开日讲、举经筵,刊发《圣谕广训》,以《大义觉迷录》正面回击那些有复明之心的文人,更以圣贤经常之道与国家爱养之心开导编氓。”

清初时的国策便是崇儒重道,雍正帝熟悉满汉经史,更同佛、释之道,在治理国家时将这些全都联系了起来。

“然天下愚夫愚妇,似此般救亲而捐躯,殉夫而殒命,惊世骇俗之为,著奇于日用伦常之外者,仍多于过江之鲫,风气难禁。”

“婉襄,你觉得朕应该怎样做呢?”

他忽而将问题抛给了她,要她像一个政治家,像一个皇帝一样去思考。

她感觉到了深重的悲哀,“屡禁不止,若是不加以旌表,如何彰其苦志,而慰其幽魂。”

“不错。

因此朕虽定不予旌表之例,却仍许各地奏闻。

至于殉节之事,妇女之丧夫,则翁姑必丧子,子女必丧父。”

“似此等情状,为妇为母者本应倍尽妇职,奉养翁姑,教育后嗣。

况另有修治苹蘩,家务经理之事,难以枚举,岂可轻生以避其责?”

便是没有公婆子女,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亦不当轻言损毁。

保全性命,方为正理。

“六年发上谕,朕便已明言不再对此等不爱躯命,蹈于危亡者予以旌表,以免长民众仿效戕生之习,忘宗祀继续之重。”

“烈妇有别于节妇,以身殉夫,动以刀者、鸩者、溺者、上吊投缳者,类同割肝捐生之愚孝,亦不在定例之内。”

至于节妇,过了一定的年纪,朝廷便会奉养。

于许多不想再操持家务,生儿育女,侍奉翁姑的妇女而言,生活得到保障,当然算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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