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对方性格也更适合做商务,于是问道:“你怎么不在商务实习了?我感觉好像更适合你。”
“是吧,我也这么觉得。”
盛常远笑嘻嘻,“但我想多试试别的岗位,反正就是实习着玩。
就像当时当兵,我也是头脑一热就去了。”
“周周!
阿远!”
妙妙也不知道眼睛长在哪,在路边好几十米远的奶茶店,买着奶茶还能跟白陆周他们打招呼。
“妙妙姐!”
盛常远冲妙妙大幅度地挥手。
白陆周惊讶:“你们已经认识了?”
“对啊。
我刚早上跟部门的人打了一圈招呼,基本认全啦。”
白陆周无比佩服,他上了一个多月才把人勉强认全。
他衷心道:“你很有自己的想法,这很好。
性格又很活泼,在职场上应该挺吃得开。”
盛常远微微一愣,突然转移话题问道:“那兔子玩偶你真不要?”
“不要,又不是我自己买的,拿着不好。”
而且他又不是女孩子,对玩偶也没多大兴趣。
只听旁边人噗哧笑道:“周周,你好乖啊。”
“……”
白陆周脸立刻垮了下来。
“哎呀,我不能叫你周周吗,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就是我发现你不太适合白哥这个称呼,刚听妙妙姐叫你周周,感觉挺亲切的。”
“不是,不是这个。”
白陆周为自己争辩道,“我不乖,不要用这个形容词形容我。”
他觉得奇怪,为什么一个个都这么喜欢说他很乖。
“哦哦,抱歉,我以后不说啦。”
盛常远双手插兜,不知道从哪里掏出来一罐薄荷糖,递给白陆周后说,“虽然你这么说,我感觉听着更乖了,哈哈哈,算啦,给你颗糖赔罪。”
“……”
白陆周被他磨得完全没了脾气。
同时,他也不得不承认,盛常远真的很厉害。
像白陆周这种慢热型的人,其实很难跟不熟的人开玩笑,或者是说重话。
刚才的话换做别的人他是绝对不会说的,但盛常远有远超出普通人的亲和力,很自然而然地就能带出人的真实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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