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肉,刘瑾就忍不住咽了下口水,她都好久没吃过肉了。
自从重生以来,她每天吃的都是素的。
她怕她在这样吃下去,身体会吃不消呀!
见刘瑾一副馋猫的模样,慕凨的脸上溢出一丝笑意。
“慕公子,你可真厉害,你是怎么发现它藏在草丛之中的?”
刘瑾问道,眼中闪过潋滟的光芒。
慕凨淡笑不语,用手指了指自己的耳朵。
刘瑾一脸的惊讶,天呀!
他的耳朵怎么这么好使。
刘瑾觉得他耳朵这么好使,一定和习武有关,要不然方才她怎么没听见草丛中有任何动静。
嗯,一定是这样的!
想到此,刘瑾觉得自己以后若有机会,也可以习武。
这习武好处颇多:一则可以强身健体;二则可以保护自己和自己所需要保护的人;三则可以打猎卖银子;四则可以劫富救贫,抱打不平。
诸多好处,她岂能不学!
但,习武非一日之攻,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学成的,所以,她并不急于着去学。
依她目前的境况,还是先赚到银子再说。
刘瑾欢喜地把斧头从野鸡身上拔下来,然后扯了一些青草编成短绳将野鸡的双脚给绑了起来,这样她只需要拧着青草的另一头就好了。
由于慕凨猎到了一只野鸡,刘瑾的心情便格外的好,她一边走,一边哼着前世自己进京后所学到的曲子来。
“雾深深山暮路隐林深深
露沉沉风低落花沉
空山新雨绘了几行路人
晚钟鸣雁声声……”
她的歌声很美,如黄莺般婉转动听,又如空谷中梵音般幽然脱尘。
慕凨听了她的歌声,心里有一种脱尘的感觉,没有任何杂念和烦恼,整个人似乎变得轻松不少。
然而,随着刘瑾的歌声戛然而止,这种感觉便也消失不见了,他恢复到那个内心装满仇恨的他了。
“这是什么歌曲,为何我曾为听过?”
慕凨低沉地问道,他的声音里透着一丝温柔,而不似以前那般的冰冷。
刘瑾笑着回答:“这手歌曲叫做《空山》”
“原来如此!”
慕凨恍然地说道,“难怪听着有一种置身于空山之中的意境。”
刘瑾点了点头,她之所以喜欢这首歌曲,也真是因为如此。
每当她忍不住想起前尘往事,胡思乱想之际的时候,她就喜欢哼起这首曲子,好让自己的心变得沉静下来。
今日,她是喜悦过了头,所以才唱起平日里自己最喜欢的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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