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风流倜傥的聂家三少,还是来自美国金发碧眼的福宴清?或者谁都不是,其实她心仪另一个谁都不曾想到的人?
太平洋战争结束了,美国的B29飞机盘旋在北平上空,六国饭店旁的白俄露出贪婪的眼神,举着枪的美国大兵走过那铁网密布的高墙,在那个钢铁和炮火铸造的硝烟年代,一个才满四九城的恬淡少女,该怎么苟活于人世?
她在哪里,还活在人世间吗?
可曾回望家乡,可曾得到过爱情?
初挽垂着眼睛,安静地想着心事。
这时,草丛中传来窸窣的声响,是皮鞋踩上青草的声音。
初挽仰起脸,看向来人,是陆守俨。
她在那民国旧事的阴影中,透过北平城四十年的烟云,再去看他,瞬间被他灼热的视线所烫到。
这一刻来不及用平和来装点,以至于有着毫无防备的茫然。
陆守俨单膝微曲,在她面前蹲了下来,俯首看着她。
于是初挽便觉得,他看透了自己所有的心思。
初挽望进他的眼睛里,试图从他眼睛里去寻找什么痕迹,可她看到的只有一片平静,他这个人就是能够轻松地将所有情绪都藏在深邃的海底。
陆守俨垂眸看着眼前这个小姑娘,她清澈的眼睛里写满了徘徊,一如十几年前。
视线交缠间,陆守俨低声唤道:“挽挽。”
他只是这么叫了她的名字,两个字,被他说得缱绻温柔,让人不由去遐想,去猜测,去感悟他的用意。
他就是这样一个不需要做什么,就轻易让她心防松动的男人。
初挽想,也许太爷爷是对的。
陆守俨却看向了这片菜地:“挽挽,我来过这里,我还记得我来的时候,你就这么蹲在这个地方,也是像现在这样摘野菜。”
他至今记得,在那件抢夺事件后,他终于被允许过来看她,知道她正在后面菜园里摘野菜,他便飞奔过去找她。
当时后园覆盖着大片大片枯黄的野草,一旁的柿子树枝条萧疏地挂着几片败叶,她挎着一个比她还要大的破旧竹篮子,蹲在那里,埋头在那杂草中挑拣着野菜,小手上沾了带着冰碴的泥土。
她穿着一身灰蓝旧棉袄,睁着清澈的大眼睛看他。
他当时被她眼睛中流露出的陌生刺痛了。
陆守俨微吸了口气,收回心神,望着已经长大成人的初挽,道:“挽挽是在等着我的结果,是不是?”
初挽看着杂草中丛生的枸杞,那枸杞轻轻晃荡着,晃得她失神。
陆守俨:“你很小的时候,刚刚学会走路,我就告诉过你,如果你想要什么,一定要告诉我,我一定会想办法帮你拿。”
他叹了声:“你当时记住了,后来又忘了,又或者说,你不需要我了。”
初挽抿唇看着远处虚无的一处。
陆守俨重新蹲了下来,他郑重地望着初挽:“挽挽,看着我。”
初挽便缓慢地望向他。
陆守俨伸出手来,捧住她的脸。
他的手干燥而温暖,指骨很长,很大,恰好可以将她的脸捧在手中。
他捧住她的脸,微俯首下去,在距离很近之处,他停下来,端详着她略显瘦弱的面容,低声道:“挽挽,一个人对事物的看法,来源自他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过往经历不同,自然塑造出不同的思维方式。
你要知道,人都是血肉之躯,人不是神,这个世上也不存在神,没有人一定是百分之百正确的。”
初挽眼神微抖:“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陆守俨眸中是温柔的笃定:“我知道。”
他在试图撼动一个在她心里已经生根的权威。
他宠了她两年,那个人却用了十五年来试图把她磨炼成一把无坚不摧的剑,把她身上的棱角一点点敲掉,把她心底的柔软一寸寸磨硬。
初挽眸中有了凉意:“这就是你和我太爷爷聊过后,要对我说的话?”
陆守俨道:“你不高兴我质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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