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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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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经营着珠宝首饰、衣裳、绸缎、胭脂一类商品的流通,这天底下的姑娘,凡是有几分家境的,都是以使用偃宅的东西为傲,因为偃宅的珠宝首饰是请最好的工匠雕饰而成,衣裳是请皇城里最好的十八位绣娘织成,就连绸缎,也是从异国千里迢迢运来的。

顾厌懒是懒,每逢绸缎珠宝进货,他都是要一一去过目的。

所有人对他是又爱又恨,爱的是他审美极佳,恨的是他盆满钵满,还傲慢至极。

婢女三十,个个娇美又武功高强,马夫七八,个个俊俏又身强体壮,离府要乘轿,步行要铺绸,搭千里屏风为嶂,令漫天飞花相迎,从来也不肯叫身上沾染一粒尘埃。

倘若不出门,就是安然无恙,倘若出门了,就是闹得皇城鸡犬不宁。

他是当今皇后的远方亲戚,有一部分赫舍里氏的血脉,所以其他人也奈何他不得,况且他也没有真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只能盼着他少出门,要是烂在府邸里最好。

顾厌与沈樾同是出身商都,所以小时候常在一处玩,后来才搬去了皇城。

沈樾来到顾府时,夜幕已至,从外头看着,府中却是灯火通明。

守门的侍卫认得沈樾,却没让他进去,说道:“沈少爷,我们主子说过,倘若你这次要是再忘记给他带阆风阁的铜铃,即使你在门口哭一夜,他也不会让你进去的。”

沈樾气笑了:“我买了我买了!

快让我进去吧!”

为表诚意,他还从怀里摸出了那枚铜铃,等侍卫看过之后,方才准他进府。

顾厌是个怪人,他皮肤矜贵娇嫩,所以不晒太阳,晒月亮。

所以沈樾迈进顾府的门槛,被侍女引着走到后花园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一幕:

鹅黄纱裙的侍女手持莲花宫灯,素衫薄裙的侍女拿着一面团扇轻轻扇着,藕荷罗裙的侍女正梳着头发,玄色罩衫的侍女俯身捶肩,一旁还有个美艳的侍女弹着琵琶哼唱。

而藤椅上的美人恹恹地闭着眼,一身红衣锦袍,如瀑长发倾泻肩头,淋着月光,就连落在他身上的枝影也变得扭曲冰冷,单眼皮,薄嘴唇,他眉目称不上清朗,用朦胧来形容最合适不过,远远看着,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无端生出一种冷淡的距离感。

灯火憧憧,照得他肤白似素锦,是常年不经风吹日晒的结果,几乎有些吓人了。

听到沈樾的声音,顾厌慢腾腾睁开眼睛,支起身子,几缕黑发顺着侍女的手滑落,轻扫过眼角。

他神态慵懒,可偏偏就有一双丹凤眼,抬眼时,竟又有种锋利的美感。

很像是一柄以红绸裹藏的匕首,刃口不利,隔着绸缎,可毕竟是匕首。

“东西带来了?”

尾音也吊着,咬字又轻又缓,比那侍女指间流泻的琶音更低切温吞。

顾厌向来如此,要什么就说什么,沈樾早已习以为常,朝他晃了晃手中的铜铃。

“......”

顾厌说,“别晃,招呼狗呢。”

他嗓音轻柔,没甚气势,似浅浅的一汪水洼,再刻薄的话也不显得咄咄逼人。

于是沈樾止住铃音,过去把那枚红色的铃铛放入顾厌掌中。

顾厌不胜其烦,微微侧身让了位子出来给沈樾坐,侍女适时地将宫灯递过来,他借着烛光看了一阵子,也没说什么,想来他府中珍贵的东西不少,缺这一样也只为了收藏,转手就交由了侍女收着。

沈樾视线追着那远去的侍女,问道:“我这次要是没带,你还真不让我来了?”

顾厌轻描淡写地否决:“不止。

你若是左脚先进顾府,我就让侍卫把你扔出去;你若是右脚先进顾府,我就让侍女摘了你一身饰物;你若是敢跳进来,一年都别想来。”

沈樾才不信。

顾厌说完,又端详了一阵沈樾。

他问:“我听说你是和祝枕寒一起离开的落雁门,怎么,他半路走丢了?”

沈樾猛地被顾厌呛了这么一下,不禁心疑起来,“你是不是不太喜欢小师叔?”

顾厌不答,只是反问:“你见过我喜欢过谁,不喜欢过谁吗?”

沈樾想了想,顾厌这个人,性子懒得要命,人如其名,几乎对所有东西都提不起兴致,他连喜欢都不会喜欢的,又何谈有余力去讨厌一个人?正准备开导自己,转念又一想,可这是顾厌先开口问的祝枕寒,以顾厌的性子,好像从来不会问他不在意的人或事。

顾厌看着沈樾的脸色越来越奇怪,实在无法放任他胡思乱想,便启唇说道:“只是觉得你很奇怪罢了。

你两年前不是还为了祝枕寒要死要活的,如今终于同路,你却不去和他住一间客栈,反倒是屈尊跑到我这里来......说你实在想念我,我是不太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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