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忘记拿书包,她还真是好学生了。
棠宝脸更红了,脖子也烧起来。
她忙扯了下长发,遮掩着,坐上了车。
里面一片新。
他换车了?
棠宝挪了下位置,觉得座位都软了很多,摸一摸,真皮的,坐起来挺舒服的,就连车里的气味也好闻了些。
她穿来这些天,还没坐过原主的车,这是目前她坐过的最好的车了。
所以,不免有些小新奇。
厉司焰不知内情,看着她这些小动作,内心只有三个字:娇小姐!
看来棠臻让他换车还是有必要的。
以前那辆车还真是委屈了她。
等等,他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她可是害他少赚了几百万的罪魁祸首!
想到那还在上升期的股票,他心情又坏了,脸色冷冷的,浑身释放的冷气让车厢里的温度都下降了。
棠宝觉得冷,又挪了下位置,几乎是挨着车身了。
厉司焰看着她的小动作,又看了下两人拉开的距离,莫名的一阵恼火。
什么意思?他身上有细菌吗?离那么远?他皱紧眉,脸色更冷了。
棠宝被他身上的冷气冻得心颤颤的,好不容易撑到了学校,一停车,就抓起书包,迫不及待推开车门跳了下去。
“谢谢你送我来学校,放学不用来接我了。”
她鞠躬感谢,也不等他说什么,就小跑着进了学校。
厉司焰坐在车里,望着那渐去渐远的娇小身影,目光沉沉。
小小年纪就这么会撩人注意力,还真是不简单。
不简单的棠宝躲在拐角,看着那辆黑色卡宴离开后,暗暗吐了一口气。
这个点了,她也不想回班级刷存在感了,就准备出校逛逛。
她来这里四天了,挺好奇这个世界的。
原著说,西城是个资本主义占据的社会。
在繁华梦幻的外衣下,阶级巩固、等级森严。
贫苦出身的人想要爬进上流社会,是千难万险且不易成功的。
作为例证,还举了个故事。
大抵是富家千金喜欢上了保姆之子,两情相悦却敌不过门户之见。
最后,两人私奔被抓。
男的被诬偷窃入狱,女的失去心爱的男人,生下的女儿又被父亲送走,竟是生生逼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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