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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3页)

张起仁抵京不过半个时辰,就有英国公府上的下人急匆匆来请。

吴议暂时借住在张起仁府上,他还来不及好好观摩一下这座古色古香的老宅,就脚不点地地背起一个硕大的药箱,跟着张起仁造访这位名列凌烟阁二十四功臣的名将——李勣。

吴绩和普通老百姓一样,只从群众口口相传的故事里听说过那些传奇的人物。

而这个封建迷信的时代难免给把对名臣的崇拜添上几分妖魔化的色彩,以至于连五岁的李璟都觉得李勣必然是个三头六臂、火眼金睛的怪大爷。

——而不是眼前这个枯木一般塌在被窝里的病老头。

李勣的床脚安稳地窝着一只漆黑的猫儿,一双翡翠似的眼珠一狭,像要把这些愚蠢的人类都看扁下去。

一瞧见这只胡须都透着傲慢的黑猫,吴议下意识地想到萧淑妃那句经典的“我后为猫,使武氏为鼠,吾当扼其喉以报。”

这猫约莫也和张起仁熟捻极了,抬起下巴在他鞋上蹭了蹭,又把脖子缩了回去,蜷成一个黑毛球。

李勣长子早故,陪侍病榻的是次子李思文。

他眉头一皱,随口唤道:“李顺。”

叫李顺的家奴立马凑到眼前:“二爷有什么事?”

“怎么让这畜生爬上老爷的床了?”

他早独居一府,忙于公事,倒很少有能抽出时间瞧瞧自己的老爹。

自从武氏被册立皇后,黑猫就成了长安城里的忌讳,把这种忌讳摆着病榻上,未免有些明目张胆的意思了。

李顺脑子灵活,知道二爷话里的意思,忙伸出手去捞那黑猫。

“等会。”

李思文低头一瞧,倒给他的手吓了一跳,“你手心怎么回事?”

李顺下意识地往下看了看,立刻把手背回身去,吴议好奇地一望,见他掌心起了不少水泡,不知是被烫伤了,还是得了病。

李思文又嫌他不干不净:“换个手脚干净的,别弄脏了床。”

一阵小小的波折下来,猫还没撵下床,倒是李勣给吵醒了。

他病里蜡黄的脸上浮出一丝笑:“猫这种东西最是恩怨分明,当年老夫远征高丽,从战场上捡来这只猫儿,本来打算当个稀罕玩意儿送给武后赏玩,她竟然当着陛下的面就下令要扒了这猫的皮。

老夫可怜它无辜性命,捡回家来,这小家伙还知道替我暖脚,倒比许多人还有心有肺些!”

都病得快躺进棺材了,还不忘用剩下的一口气嘲讽武后。

张起仁听他摆完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谈资,才拿起他的手腕切一切脉。

和一切不爱听话的患者一样,这位老将军也忍不住要对大夫指点病情:“老夫已经是古稀之人了,高丽已平,大局已定,早该下去陪陪那些老朋友们,若不是太子殿下再三叮嘱老夫保重身体,早一抹脖子死得干净利索了,也省得让您老替我奔波操劳。”

李思文侍立一旁,陪着笑:“您老年前还拉着张老喝酒高歌,唱曹公的‘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怎么这会说起丧气话了!”

李勣回想起年前的场景,不由长长叹一口气:“等你老到为父这份上,你就知道人老起来真是一宿的事,当初觉得张太医不过小老夫七八岁,现在的身子骨却一个天一个地了。

想当年太宗立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何等热闹喧哗,结果他们个个都走在我的前头,如今也只剩下老朽一个了。”

作者有话要说:

李勣(ji四声)凌烟阁二十四贤臣之一,和李靖并为唐初名将

实际上,李勣的带兵水平和军事成绩都不比李靖差,但在现代的名气差了一大截,目测是因为名字太难认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取个大家认识的名字是多么重要……

第16章捉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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