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
要是时间还早的话,我们可以等婚礼结束再去逛逛。
你要买什么东西我陪你吧。”
宁芮夕很认真地说道。
她不知道吴晗的生活状况是什么样子的,但是前世的她就是自从参加工作后每次逛街都是一个人。
想要约约闺蜜什么的,但可惜的是因为工作的关系关系好的那几个朋友都不在一个城市。
所以当时她特别羡慕那种逛街还有闺蜜陪的人。
闺蜜陪着逛街跟男朋友陪着那是完全不同的感觉。
当然,对于一个真正幸福的女人来说,这两者都是缺一不可的。
虽然她和吴晗只是见过一面而已,但如果能培养培养的话,指不定真的能培养出感情来,就算不到闺蜜的境界,但关系好起码是可以的了。
“好呀,我有好多东西要买,听说我常去的那几家店最近进了不少新款,但一个人不想去逛街。
那这样吧,明天早上八点,我去接你。
你把地址给我,我开车,方便。”
吴晗倒是直接的很,快速把两人的行程给定了下来。
“好的。”
宁芮夕倒是没推辞,她现在又不认识以前的人,对这个陌生的城市也不是很熟悉,有个人来接的话自然是最好的。
因为第二天要参加婚礼的关系,最重要的,这是宁芮夕重生之后第一次在以前的朋友圈露面。
为了给别人留下一个好印象,在睡觉前宁芮夕还专门做了个面膜去了角质。
等到处理好了,才上床睡觉。
不过,睡前的那条短信是少不了的。
从那次迟回短信之后,宁芮夕就养成了在发完短信后等十分钟的习惯。
如果男人有时间的话,会在十分钟之内回。
如果在这个时间内还没有回音的话,只能说明男人真的很忙,再等下去也没用了。
“你怎么住在这呀?这就是你们的新房?”
吴晗嫌弃地看着面前明显很有些年头的小区,侧头看着副驾驶座的宁芮夕。
宁芮夕没有因为吴晗那嫌弃的表情而生气,而是笑着摇头:“不是。
家里在做装修,所以现在这里租个房子住。”
“这还差不多。”
吴晗这才满意了,仔细盯着宁芮夕看了很长时间,才羡慕地说道:“哇,芮夕,我怎么觉得你结婚以后皮肤变得好多了?白白嫩嫩的,恨不得咬一口。
怪不得别人都说谈恋爱的女人最漂亮了。”
宁芮夕下意识地摸摸脸,确实,她现在的皮肤白得跟剥壳的鸡蛋一样光滑有弹性,这主要多亏了她有规律健康的生活习惯:“可能是因为我昨天晚上做了面膜吧。
不过吴晗你的皮肤也很好。”
吴晗笑了,丢下一句:“他们要是看到现在的你肯定会很吃惊的。”
然后就不再说话发动车子往目的地驶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