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拳就等于是一记“火球术”
。
一颗火球带着弧线就飞向了科德。
“哎呀?”
看到那火球以后,所有人都惊讶了一下。
那是一颗通红的火球。
赤红色的火焰夹杂着金黄色,标准的火球术。
“怎么会这样?”
科德一偏头,躲开了这突如其来的火球。
火球的温度让他觉得呼吸一滞。
随后一股皮毛烧焦了的味道扑鼻而来。
他的头发胡子都着了。
科德慌乱的伸出手来拍打了几下自己的脸颊头发。
将火苗扑灭。
然后重新一抖大枪向张凤梧扑来。
这个时候,张凤梧已经看出来了。
科德的这杆大枪,自己是对付不了了。
枪,原本就被称为百兵之王。
因为它长!
而且在所有的长兵器中,它的攻击速度最快,攻击方式最简单直接。
现在科德就站在四米远的地方,什么也不用想,就拿着那根长杆子一个劲的拔棱。
张凤梧要是站着不动,他就捅你。
张凤梧要是跑起来,他就那枪头扫你。
你别以为枪只能扎人。
那一尺来长的枪头,横着扫起来其实威力也不小。
那就相当于一把一尺来长的刀刃了。
扫到哪你都受不了。
而且打着打着张凤梧还发现了枪的另一个优点。
那就是所有长家伙里,这东西的分量最轻。
科德轮着这四米的大长家伙已经半天了,愣是没看出来累来。
一方面人家骑士的身体素质好,可另一方面也说明这长枪分量轻。
要不你换一个大斧子试试?
期间张凤梧也试着偷空丢出一个火球术来。
但是科德早有准备,要么躲开,要么用长枪就给扒拉一边去了。
火球术现在没有了那淡紫色的火焰,也就是单纯的火球术了。
被枪杆子扒拉到一边也不会发生爆炸,这让张凤梧尤其郁闷。
等等!
一想到淡紫色的火焰张凤梧灵机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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