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代,沈东升的家。
沈东升坐在红薯窖里,看着眼前的五袋大米,忍不住勾起嘴角。
每袋大米是100斤,这500斤大米应该能填满家里的米缸。
他用盖红薯的麦秸,盖住五袋大米,从红薯窖里探出头,看见一个美女。
是个年轻的姑娘,手里拿着竹篮,穿着绿色的军装,扎着两个麻花辫。
“有贼!”
女生一声惊叫,摘枪、下蹲、举枪、瞄准。
动作倒是一气呵成,像是肌肉记忆,可惜她身上没有枪。
“你在搞笑吗?这是我家的红薯窖,谁是贼?”
沈东升用关爱智障的眼神看着她。
这时,又有两道人影出现。
男的是沈东升的三舅萧建平,女的也穿着一身军装。
她比萧建平矮一头,留着两个麻花辫,身材和颜值只比韩诗诗差一分。
不过她的眼睛非常好看,是那种标准的桃花眼,深邃的眼眸好像能看穿人的心灵。
“误会误会,这是我外甥沈东升。”
萧建平急忙走过来,把沈东升从红薯窖里拽出来。
沈东升微笑的看着两个女同志:“舅舅,这两位英姿飒爽的女同志是谁呀?”
萧建平急忙介绍:“这是我部文工团的赵要武同志,连长家的千金。
这是文工团的李程程同志。”
沈东升一愣,心说道:“赵要武就是那个疯狂追求我三舅的女兵吗?
她偷她爹的茅台送给我三舅,三舅又把茅台送给我,那两瓶茅台在2024年估价十几万。”
赵要武大大方方伸出手:“不好意思啊东升,刚才程程误会你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